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切实保障建筑业营改增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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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规定。
2016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降低城市硬覆盖率,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经过多年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14]22号)和《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部署要求,现就精简行政审批要件和行政管理环节提出意见。
为提高建设工程定额科学性,规范定额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我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竣工结算确认书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0]83号)发布施行后,对提高结算效率,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执行合同约定,恶意拖延结算办理时间,或因发承包双方发生造价纠纷无法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确认,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合理收费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现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