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培育诚信履约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构建以信用建设为抓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项目,应使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系统”
目前,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已调整为Ⅲ级,我市建设工程正全力推进满产稳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成安办〔2020〕3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1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我市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立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
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和“制定差异化精准防控策略,视疫情形势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要求,根据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经指挥部同意,对已发布的指挥部通告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六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精神,按照防疫优先、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精准高效的原则,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抵蓉和离蓉人员返岗,现就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抵蓉和离蓉人员提供健康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服务有关事项通知
按照《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建市〔2019〕68号)《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等文件规定,为完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机制,优化我市招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