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控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有序组织推动复工复产,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5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相关责任、标准和流程,下一步还将随疫情变化集中研究、分类解决复工复产的制度安
为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复工核查工作,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复工核查工作通知
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20〕1号)、市安办《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成安办〔2020〕3号)要求,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按照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了更加有序地做好建设工程项目节后复工防疫工作,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复工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的应对处置,在前期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号)基础上,现就有关措施细化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总体防控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领域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节后有序恢复工作、恢复施工,现就全力做好住建领域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准备相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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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切实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要求,有效减少建设施工过程产生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现将强化重点区域(即医院、学校、幼儿园、重要景观、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等周边区域)扬尘管理的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