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重点和对策
郭立波,欧小林
(四川德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 610000)
【摘要】 本文从工程实际操作和应用出发,站在造价咨询单位的角度,针对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5个不同阶段,对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进行重点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重点;对策
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在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寿命周期中,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项目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其中事前控制是整个项目的成败和能否达到预期投资效益的关键阶段。
在实际操作层面,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内容纷繁复杂,涉及单位较多,各方利益诉求各不相同,造价控制单位要在其间做好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必须抓住重点并找出相应对策。
一、事前控制中的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决策取决于国家、行业的趋势与建设单位的战略发展方向,相关职能部门所能起的作用相对有限,但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可以配合建设单位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费用、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及管理费用等可能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费用,做好项目经济评价工作。
二、事前控制中的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重中之重,人们常说,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一旦图纸定型,后续管理是无法控制大方向造价的。传统的工程造价管理仅对工程完工后的结算投入很大的精力,而对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不是很重视,这样做除了对防止承包商的高估冒算有作用外,未能做到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通常设计费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而这1%以下的费用所承担的工作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却占到75%以上,可见设计在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施工图纸一旦完成,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性只剩15 %左右。
1、对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
(1)通过设计招标有利于竞争和设计方案的选择。通过招标选择设计方案的范围扩大,从而保证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准确性。设计招标还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投资,缩短设计周期,降低设计费,通过设计招标评定出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结构合理,安全适用,满足建筑节能及环境要求,经济实用,造型美观的设计方案。
(2)通过招标运用综合评价法优选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单位。按照其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程度,分配指标权重,并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邀请有关专家对各设计方案评定指标的满足程度打分,最后计算各设计方案的综合得分,选择得分最高的设计方案为最优方案。
2、推进限额设计
目前我国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是:设计单位及个人对工程质量负有明确而重大的责任。而设计保守(在功能不影响的前提下),既可减少工作量,又避免被追究责任,这就容易出现因设计保守而造成的投资浪费等情况。所以可以通过限额设计,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责任书,将工程的造价与设计费用的经济性挂钩,在设计合同中明确奖罚措施。
通过限额设计可以促使设计单位改善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设计水平,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将整个项目按设施部位或功能的不同,分为若干单元。同时要求尽可能的采用标准设计,即:广泛采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约建筑材料,降低工程造价。由于标准构配件的产生是在工厂内批量生产,便于预制厂统一安排,合理配置资源,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节约建筑人工、材料。
3、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
设计概算的审核主要是对工程量、采用的定额或缺项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各项费用、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审核。重点核查设计概算工程量的准确性、设计指标运用的合理性,各项目价格和费用计取的合规性等。
三、事前控制中的施工招投标阶段
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制,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通过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程建设。在工期和质量都得到保证和满足的前提下,招标方的目的就是选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因此,价格的竞争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施工招投标工作须做好以下几方面:
1、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该做到内容严谨、完整、准确,所提招标条件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2、要编制好招标控制价,工程标底要严保质量,工程量要计算准确,材料价格计取要符合当期市场价格,各类取费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及国标清单和定额计取。
3、现阶段的招投标工程中,在满足质量、工期等条件下评标办法可以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原则。同时可以按现阶段新推出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严格限制投标单位的围标、串标及投机性不平衡报价,便于后期工程管理和结算。
4、在评标完成后签订合同前,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的清标工作,对中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找出不平衡报价项目、投标文件风险点及相对应的解决和应对措施。同时,中标后合同条款的签订应严谨、细致,与原审定的招标文件中合同一致。
四、事中控制中的项目实施阶段
1、事中控制中通常会发生的不可控因素分析
事中控制中工程造价通常会发生的不可控因素有:1.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上选择技术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2.图纸会审未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3.签订变更未提前出具,造成窝工返工现象发生;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偏多。一般而言,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越多,工程造价增加越大;5.变更新增材料签证价格偏高;6.工期控制不力,造成工程延期,可能发生人工、材料涨价,造成工程造价增加或延期交付,影响项目经济效益;7.监理单位监管不力,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承包方偷工减料,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等。
2、运用全过程造价理念控制项目实施各重点环节
通过对事中的工程造价控制通常会发生的不可控因素分析,在项目实施中,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重点及对策为:
(1)审核项目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有合同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等行为,并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从造价角度帮助承包双方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合理优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变化,如地质条件的变化、材料的代换、工程量的增减、设计的变更等,造价增加时应根据实际发生的变化充分深入施工现场,如实记录和签署相关意见;同时列席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论证会议,审查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4)审核施工现场签证,首先应审查是否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引起的,是否应由业主方承担此项费用。其次审查签证程序是否合规、及时、完整,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签证造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执行等。
(5)审核隐蔽工程,与监理单位共同参与审核主要隐蔽工程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
(6)审核工程进度款,为业主做好承包商月进度造价的复核,既能使承包商正常开展工作,又要防止进度款超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审核承包商报送的计量支付报表,审查已完工程量是否准确、计价是否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资料是否及时报送,监理及委托人是否及时把关等。
(7)审查主要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合理;同时参与新增材料、设备价格的市场考察、询价工作,准确、合理的核定材料、设备单价,提供给业主参考、使用。
(8)为业主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要保证工程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不致因资金不足或资金提供不及时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要做到尽可能不占用过多的资金,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资金筹措的难度。同时协助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工期控制工作,对工程进度及时纠偏,防止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人工、材料上涨,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加或延期交付而影响项目经济效益。
3、做好工程造价的索赔管理
做好工程造价的索赔管理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项目实施中除工期索赔外,一般会出现以下项目的费用索赔:合同缺陷;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不利自然条件;施工中遇到地下文物或构筑物;设计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业主应负的责任等。
通过分析以上可能会出现的索赔项目,可以归纳出两种索赔因素:业主单位可控因素发生的索赔和业主单位不可控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索赔。这两种因素在全过程控制中全过程控制单位(以下简称“过控单位”)对可控因素引起的索赔应帮助业主尽量规避;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过控单位应协助业主尽量减少索赔造价。
(1)业主单位可控因素发生的索赔
首先业主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按照合同办事,防止自己违约。工程按施工合同顺利实施,合同双方没有争执和分歧,没有经济损失,就没必要提出索赔。但往往业主单位在工程管理方面,特别是在工程造价方面的不专业,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索赔项目。这就要求过控单位提醒和协助业主单位通过加强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尤其是合同的管理和监督这一环节,使合同双方都能严格按合同办事,诚信自律,依法从事工程活动,才能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从而防止索赔的发生。
在项目实施中,许多承包商往往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率先提出索赔。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引发的分歧或矛盾往往非单方面原因造成,而承包商为了避免因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而丧失获取损失补偿的机会,同时为争取有利地位和主动权,一般都会在第一时间提出索赔。这就要求业主和过控单位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审核和反索赔。
对于索赔的审核,反驳或减少、修正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是降低自身损失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常见的处理索赔要求的措施有:
1.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仔细核查,以对方索赔报告为依据,找出漏洞或不足,以驳回其索赔要求,既要有反击对方的合同依据,又要有事实证据,使自身责任得以免除或减轻,避免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对于确需给予承包商的索赔,过控单位对索赔项目首先要进行合同分析,做好事态调查和责任界定,审查承包商索赔报告等工作,并认真核实索赔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最大限度的降低索赔费用。
3.可以以自身同样遭受损失为前提减少承包商的索赔请求,迫使双方互相协商作出妥协。
(2)业主单位不可控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索赔
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对由不可抗力产生的索赔和损失,根据责任不同,由业主方和承包方分别承担。过控单位在发生因不可抗力产生的索赔时,对不同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通过合同约定的风险承担原则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认真区分、审核。
五、事后控制中的竣工结算、决算阶段
竣工结算是反应建设工程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及时、准确地对竣工结算审核、对于分析总结建设过程的经验教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及积累技术经济资料都具有重要意义。
1、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应采用全面审核法。在结算时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同时宜采取二审制结算方式,第一审为过控单位审核,第二审为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层层把关,使工程造价经济合理,符合现行的计价规范。
工程结算中,承包商报送结算一般存在以下问题:虚增工程量,各项费率按高限计取,签证和变更计价依据不完整或有矛盾,工作界面不清晰、多报非自身工作内容,工程资料混杂使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得到保证,对自身不利项目进行规避,不按合同和政策调整工程价差等。所以在项目竣工结算一审时的应重点做到:
(1)深入了解发、承包合同
建设项目的发、承包合同是约束发、承包双方的法律文件,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及工程结算,是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有关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担、费用项目的计算或调整等都由此决定。在审核竣工结算时,要认真执行合同规定。
(2)认真审核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认价等。审核竣工资料时,应审核竣工图,熟悉图纸内容、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有关竣工结算资料,仔细核对承包商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如有缺项应及时向承包商索取,督促其尽快提供有关资料。其中:
1.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竣工图绘制后要业主、监理人员审核后在图签栏内共同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
2.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由业主现场监理人员发出的不影响结构和造型美观的室内外局部小变动也属于变更之列,必须要有业主方负责人的签字,还要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及签章方可生效。
3.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价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实际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因业主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这种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工程量,必须在施工的同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过控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做好材料价差调整和新增材料认价
施工过程中,工程中用到的主要材料可能发生价格涨跌,故须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材料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调整的原则和方式必须按合同约定,对应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应予以扣除。对于涨跌幅度风险外的材料要仔细计算各调整期工程数量,对应该期价格进行调整。对于新增材料的价格,须有相关单位的认价资料方可计入结算。
(4)严格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难点,复杂而繁琐,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度。工程量审核必须以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工程量是决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核定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
审查的方法可以根据承包商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如:土石方分部中的基础土方,清单计价中按基础详图的界面面积乘以对应长度计算,不考虑放坡、工作面等。三是要重点审核容易重复列项的项目,如:水表、卫生器具的阀门已计含在相应的项目中,阀门不能再列项计算安装工程量。四是重点审核容易重复计算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计算,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必要时可采用现场丈量实测的方法。
(5)严格按合同约定套价取费
结算单价应按投标价和合同约定计价原则执行,投标报价没有的项目应按合同约定参照相似单价或重新组价。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因工程数量增减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项目结算的二审,可以参照一审的审核方式采用全面审核法进行,也可以采用重点审核法,对工程中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进行抽审,确保最终结算价格真实的反映工程造价,以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利益。
2、工程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的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费用,竣工决算反映了竣工项目计划、实际的建设规模、建设工期以及设计和实际的生产能力,反映了概算总投资和实际的建设成本,同时还反映了所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计划数、概算数与实际数进行对比,不仅可以全面掌握建设项目计划和概算执行情况,而且可以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为今后制定基建计划,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过控单位应协助业主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从筹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征地费、补偿费、各种许可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勘查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调试费等)、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3、项目后评价
项目后评价是通过项目建设全过程回顾,通过对比计划与实际,找出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为以后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决策依据。过控单位在此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评价工作:1.项目的工艺、技术、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评价;2.项目财务和经济性评价;3.项目管理机制、管理水平评价;4.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5.项目的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等。
六、结束语
以上分析可知,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全过程造价控制始终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项目资源投入由小变大、再逐渐变小;同时项目风险逐渐由大变小,对项目造价的控制力也相应的由强变弱。因此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除重点做好各阶段造价控制外,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逐步将工作重心进行前移,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以推动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和生,尹贻林.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2]郑秋阳.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重点及对策.[J].安徽建筑,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