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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李攀莉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营改增之前,我国一直采取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收的方式,导致重复征税,征税混乱等情况。自2011年财政部国家财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起,我国以上海为首的省市逐渐实施营改增征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营改增,这是我国建筑业税收政策的又一大改革。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势必对相关产业的整个链条有着重大影响。而工程造价是指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投资估算,它是项目决策,制定计划,控制整个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因此,研究营改增对于工程造价来说意义重大。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工程造价;影响

    1. 营改增概述

所谓“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之后,原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服务将被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与建筑产品一同征收增值税的方式,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降低,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

营业税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征取,计税方法简单,以营业额总额乘以营业税税率的方式征税,不用进行相关的抵扣,企业的成本费用高低不会影响到营业税率,税款包含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当中,不单独计算。税费由销售方承担,购买方不用承担税费,这种价内税的征税方式导致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而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在理论上,增值税的征收方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消费不产生影响,增值税只针对商品或劳务在流转环节中增值的一部分征收,非增值的部分已经被抵扣,因此,企业在之前已经支付的商品或劳务的增值税不会在下一环节重复征收,大大减轻了企业税负。然而,在“营改增”试点逐步实施以来,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有哪些,是否真如理论所说?

    2. 营改增的必要性

 税改之前,我国采用营业税的征收方式征税虽然简单易行,但随

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这种征税方式的弊端逐渐凸显。

建筑业处于我国的中间环节,在建筑业上游和下游的很多行业都需采用增值税的方式计税,其普遍计税方式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若某一环节采用营业税的直接计税方式,则会导致增值税链条的断裂,导致建筑业重复征税的问题。例如,建筑业除了缴纳原材料、施工机械的增值税外,还需缴纳营业总额的增值税,这会导致重复征税的问题愈发严重,直接促使了建筑业征税方式的改变。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采用增值税征收可以抵扣施工机械的进项税额,这就促使建筑行业购买使用便于抵扣的新型现代化的设备,降低人工成本,实现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

由于监管不便利,营业税和增值税共行的征收方式放纵了偷税漏税的行为,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收需要从建筑业各个环节入手,有效遏制了部分企业在购买设备时为了获得低价就不开具进项税发票等行为,减少了国家税收的流失,从而健全了我国的税收体制,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对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也有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3.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税改前,建筑业以3%的比率缴纳营业税,税改后,3%的比率不适用,且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对象都会发生改变。计价依据是工程造价中首要考虑的因素,计价依据的改变涉及到了各方的利益。如今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人工费以及材料和设备的选购租赁都需征收增值税,而按照营业税征收时,税款包含在商品、服务本身的价格中,不需单独计算。计价对象与依据的改变增加了组价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营改增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在扣除销项税款后有所下降,营业成本也相较于以前更低。原因有三,一是企业购买材料的进项税款可以抵扣,二是企业购买设备的进项税款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折旧费用更低,且营改增后,造价中不用计入营业税及附加。这几项因素的综合作用影响企业获得的最终利润。但目前,建设中人工费和材料费的进项税额抵扣缺乏确定性,这就导致营改增后企业成本有高有低,造价预算失去了指导意义。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同规格合同的劳动力、施工机械、材料等的造价权重不同,各因素的造价权重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实际的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与造价预算存在较大差别,进而导致各项目实际的施工成本变化不一致。

征税方式的改变使得建设项目成本预测的的难度加大,而成本预测是工程项目决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在新的征税方式下,建筑企业应对这些问题引起思考。

    4. 营改增后带来的问题

建筑业所涵盖的范围较广,铁路、道路、桥梁、房屋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造中都有数额巨大的资金周转和繁杂的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检测以及建设后期的管理运营等,因此,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的关联度之高,设计人员之广,资金投入之多都会对工程核算增加难度。而我国目前不规范的建筑市场,不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以及很多专业素质较低,不成规模的劳务团队都会给采用增值税计税方式的工程造价产生较大阻碍。

    4.1 增值税抵扣难度大

例如:我国许多企业在建筑业招标时会以总集团的名义中标,然后在施工建设时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子公司,如果子公司与总集团的工程结算采取依靠计价单的方式,在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下,无法进行相应进项税额的抵扣,容易导致增值税征收抵扣链条的断裂,增加企业的整体税负。

再如:“营改增”之后,企业增值税的抵扣需要正规的增值税发票,而一些劳务分包公司和一些小型的材料销售商等小规模纳税人不具有开具增值税资格,无法开具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很可能无法就此抵扣。另外,建筑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若施工企业在当期无法按时拿到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则可能导致当期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或后期进项税额抵扣多余的情况,这都会增加施工企业的税负。

   4.2 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建筑业征收增值税后,企业的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都需扣除进项税额,因此企业的资产总额将会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会上升。另一方面,建筑市场上一些增值税发票难以取得等问题,导致部分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将使企业的利润总额下降。

    5.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工作方面的相关对策

企业应与时俱进,在新的工程计价体系下建立新的工程计价规范,以帮助员工尽早地适应新规,使得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握好工程预算成本与成本控制。部分企业应改善粗放型管理模式,及时意识到营改增下,增值税的征收对建筑项目每一环节都有密切联系,企业税负对经营成果有很大影响,向精细化管理迈进。

部分企业应及时改变招投标方式,营改增前,营业税包含在商品和服务的价款中,在招投标中可以不详细写出,然而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下,企业应在招投标挑选中详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企业还应严格专用发票的管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抵扣,因此,发票在税务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在管理专用发票时,不仅要认真核实发票的来源渠道是否正规,还应注意材料供应商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尽量减少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企业的经济压力。

    6. 结语

如今,营改增是大势所趋,新的税收政策有利于建筑业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也给工程造价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研究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是十分必要的,今后企业更要规范管理,加快营改增的步伐,积累经验,力争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