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严谨性在竣工结算审核中的重要性
徐淑云
(四川川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分别从基本建设程序资料、综合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日志等来阐述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严谨性在竣工结算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工程资料;竣工结算;审核;重要性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规定,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 基本建设程序资料
1.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立项批复)、设计概算批复、招标控制价评审意见、竣工结算书
以上资料是查看建设工程造价是否有“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的基础资料,发现“三超”现象时,查找原因,及时采用纠偏措施。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一个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应否决。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使得结算价格可能超过批复投资额一定比例时(因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应及时对工程变更进行造价评审,申请增加投资批复。
1.2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与施工合同条款应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尤其是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签定的施工合同计价条款与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不一致时该如何执行,有两种观点。一是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主要依据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招标投标法》的执行时间为2000年1月1日,《合同法》的执行时间为1999年10月1日,且《招标投标法》为特别法,所以应以《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为准。二是按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执行。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分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中协议书中合同文件组成包括:(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包括招标文件,实施中应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笔者赞成第一种观点,施工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就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
2. 综合管理资料
2.1 开工、竣工、复工、停工报告
为施工合同条款中的人工费、材料价格调整及索赔提供了计算依据,实际施工工期是否超合同工期,分析超合同工期原因。
2.2 施工安全评价书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按《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执行。
2.3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与竣工结算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一)中土方计算规则:挖土方、沟槽、基坑需放坡时,应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定额规定计算;基础及管沟施工时需增加的工作面,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由此说明土方工程量的计算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工作面及放坡系数计算。再如措施费计算,某项目为安置房,合同条款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塔吊数量为6台,而在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实际现场)布置了5台,按5台计算相应措施费;某项目为市政道路管网,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名称为:降排水,项目特征为投标人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及施工组织设计考虑,工程量为1,单位为项,投标时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为挖明沟降排水,投标报价中降排水按此方案报价(投标时未提供地勘报告),而在开工踏勘现场及地勘报告中反映的地下水位需采用井点降水才能满足施工要求,且降排水专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工程竣工结算时按井点降水计算降排水费用。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质量
评定资料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施工设计图施工的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是检查实施单位是否按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产品品牌要求的一种证明,若施工单位未按建设单位要求的品牌范围内购买材料,应按实际采用的材料品牌、材质对中标价进行调整;隐蔽验收记录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没有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有关人员后补记录,然后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列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工程造价提高,并且存在严重徇私舞弊的腐败现象。
4. 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施工活动原始记录,是编制竣工文件,积累资料总结施工经验的重要依据,由项目部工长、生产经理及技术人员逐日填写。施工日志填写内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开竣工日期、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及上级有关指示;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机械施工等情况;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包括施工部位、施工内容、施工人员、机械作业、班组工作、生产存在问题等。施工日志逐日填写签字要及时准确,不随意撕毁,要有追溯性,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竣工结算时,施工合同中的人工费及材料价差调整,可根据施工日志的时间进行调整,也可以核实进度款的工程施工部位数量是否与施工日志相匹配;当设计变更签证的内容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不相吻合时,可查证施工日志中相关内容,相互印证。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由于结算的子项目多,工作量大,内容繁杂,要仔细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合规,每一个清单项目的计量计价都要做到有据可依,每个设计变更签证都要有相应的工程资料相互证明。所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严谨性在竣工结算审核中是非常重要的,事关结算审核进度与审核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和有关建筑工程资料填写范例与指南进行工程资料填写,恪守职业道德,不弄虚做假,做出经得起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