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于2017年4月7日颁布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4月10日颁布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紧接着又于7月10日颁布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和《四川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自律规则》。
这些文件的颁布,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其作用是巨大的,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其影响是深远的。
省协会明确要求《服务标准》于2017年5月1日执行,两个《自律规则》于2017年7月20日执行。我会为贯彻落实省协会颁布的上述四个文件,已多次召开大会和座谈会进行了动员、宣传和学习。但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少数企业不讲诚信,曲解规定,片面理解价格放开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在承接工程结算审核时仍对基本费采取“零报价”方式,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造价咨询行业的有序发展。
为了杜绝极少数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给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必须做到优质服务、有序竞争。
市协会要求全市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省协会颁布实施的上述四个文件,并严格执行。对不讲诚信扰乱市场进行报价的,一经发现,协会将按照《自律规则》处罚条例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