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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理涛 欧信兰)

 

【摘要】本文就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价评审的作用、要点及方法进行剖析。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  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切实履行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财政支出款项管理,控制财政性项目的投资,防止高估冒算和片面压价,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维护项目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合法权益。工程项目的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的评审是财政投资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建设项目前期有效控制的重要手段,并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评审招标控制价,及时发现工程量清单和送审招标控制价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评审,将问题解决在施工招标前,真正达到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最终目的。

一、工程量清单评审的必要性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工程量等的明细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审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是施工招标中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办理或评审竣工结算和解决施工中的分歧、纠纷、索赔的依据。因此要做好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必须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若只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则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

二、如何评审工程量清单

对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就是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适度性等。完整性是指列项要完整,不能漏项和多列;准确性是指对工程量和项目特征的描述;可行性是指措施项目清单的列项,一定要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注意该项目有无采用新技术、新规定、新材料及施工现场的条件等,做到正确列项,并准确描述项目特征,必要时提供项目影像资料等;适度性是指对招标风险应估计准确,不能采取风险包干、转移、扩大、或缩小风险范围及费用等。

1、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评审

1)依据施工图和《计价规范》审查工程量清单套用的附录及选用的编码是否有误;同时审查选用的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是否一致,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与施工图的项目名称是否一致;对《计价规范》中多个单位的项目,审查本清单中选用的单位与工程量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2)审查有无漏项、多列或重复列清单项目。依据《计价规范》、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按工程结构、施工部位、使用材质及规格,合理划分并列出项目名称。清单列项要完整清晰,避免漏项和重复列项,交叉含糊列项也必须予以纠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今后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计量计价纠纷与歧义理解。

3)对项目特征描述的评审,这是评审工量清单中重要的环节。因为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错误,将会影响到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结算价,造成施工中的分歧、纠纷和索赔等情况。因此要重点评审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具体、特征清楚、界限明显,与施工图及施工规范是否相符等,对描述不清楚、分项不准确的清单项目,必要时应对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调整。总之,对涉及计量、结构要求、材质要求、安装方式等,凡是与综合单价密切关联的特征都必须详尽、完整、准确地描述。

4)根据施工图及项目特征,严格按《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工程量进行评审。这个工作是评审招标控制价中最为繁琐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评审中不能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因为工程量不准确,直接影响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等,同时也没有真正起到评审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因此,建议评审项目送审资料中要有计量底稿(若软件算量亦附上),这样既可以督促编制人认真计算,又能提高准确全面评审的效率。

2、对措施项目清单的评审

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施工,在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发生的工程实体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列项要合理,需要根据拟建项目的特征和踏勘现场,按招标期市场先进而成熟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进行考虑,同时“投标报价要求和合同条款”中必须对应明确。评审措施项目清单重点评审以下两方面:

1)列出完整、合理的措施项目。评审时一般无拟定的施工方案,因此应对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施工现场进行了解,对特殊情况要仔细分析,再根据《计价规范》、《计价定额》、招标文件和施工规范列出完整、合理的措施项目。如:建筑工程应根据地勘资料,评审是否列施工排水、降水等项目或其他措施项目等;又如:市政工程必须了解施工现场才知道是否列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桥、便道等措施项目。

2)根据《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清单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方式列入单价措施清单中,不能计量的措施清单项目列入总价措施清单中,更好地执行量价费分开原则。

3、其他项目清单的评审

评审时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对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项目清单进行一一评审,重点评审其他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招标文件中有分包项目或有甲供材料均应列总承包服务费。另外暂列金额的合理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同时充分考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清单漏项以及市场波动和物价通涨因素进行估算,特别是对工期较长的项目,在暂列金内建议设置物价通涨系数。

4、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评审

工程量清单评审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招标和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工程质量和材料要求、施工工期、施工现场条件,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投标报价的要求、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漏项等对工程量的计量原则、综合单价确认的方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材料单价方面的风险范围所作的详细说明。还要评审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给事后的造价控制带来很多麻烦所以评审时不能忽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同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还须与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相稳合,绝不能背道而驰,否则将失去评审招标控制价的意义。

三、如何评审形成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清单计价规范,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

招标控制价的评审还须遵循社会平均水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工作原则,通过评审形成完整、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控制在投资概算之内,若招标控制价超投资概算须进行原因分析和上报。

招标控制价是为了完成拟建工程,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计价规范》、《计价定额》及解释、配套文件、造价信息、工程量清单编制出的一个限额总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税费。招标控制价评审的重难点主要是对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费的评审。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评审

分部分项工程费,简单地理解就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对应的综合单价之积的汇总,因此对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评审就是对综合单价的评审。而综合单价是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执行相关《计价定额》,套用相关定额,对人工费、材料单价进行调整而组成的。综合单价的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选用的《计价定额》和套用定额编码的审核

首先,是依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结合施工图对选用的计价定额进行评审。如小区内的混凝土道路,若是按建筑规范设计,则混凝土路面就只能选用《建筑定额》,并执行室外混凝土面层相应的定额编号;若是按市政规范设计的,则应选用《市政定额》,并执行道路相关定额编号。

其次,是根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的描述,评审套用定额是否漏套、重套、错套。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计价内容,必须与项目特征描述对应稳合,套用计价定额时,不可漏套、重套、错套,遇到定额缺项时,测算一个与市场价匹配的价格,必要时还要备案。

2)对计量单位与工程量的评审

因《计价规范》中有些分项工程的单位和计量规则与计价定额的单位和计量规则不一致,因此在组价套用定额时,要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并依据《计价定额》的规定,对单位和工程量进行复核,不能都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组价。在评审时,对《计价定额》与《计价规范》中对同一项目的单位、计量口径不一致的项目应进行重点评审。

3)对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 材料费的评审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综合费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其中机械费和综合费按职能部门出的相关文件执行,人工费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人工费标准,材料费按材料价格信息或市场价,但是材料档次(标准)必须把握拟建项目具体特点,尤其是政府或国家投资项目绝不可超标准建设。

2、对措施项目费用的评审

审查不可竞争措施费是否合规,其余措施费是否合理,有无漏计、多计或重计的情况。这要充分了解项目、熟悉实施项目通常的施工措施、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时期等与措施费计价密切相关的因素,科学合理地审核措施项目费用。

单价措施清单项目评审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总价措施清单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其余总价措施清单费评审时,一定要在充分了解项目特征、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时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评审相关费用。

3、对其他项目费的评审

其他项目费主要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拟建工程特点,对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审。

4、对规费和税费的评审

在评审规费时,应按《计价定额》中规费标准幅度的上限计列,对《计价定额》中未规定标准或没有规费的项目,实际发生时,按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取。税金按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5、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的评审。根据审定的招标控制价,配套评审修改形成完整的控制价编制说明。

四、写好评审报告

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应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审报告是评审人依照法规、客观、公正评审的成果,是财政部门对评审项目投资、控制、拨付款额的重要依据。因此评审报告:一是要对拟建项目的概况写得全面具体,抓住项目的特征进行阐述;二是说明评审的主要依据;三是说明评审的主要内容、范围及程序;四是明确评审验证的结果,结果要准确无误,且与报告附表反映的子项评审成果相吻合;五是评审情况的详细说明,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以及对重要问题评审的办法、依据、处理意见及建议都应阐述清楚;六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评审项目若工程量清单存在较大问题时,应该将评审报告(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明细)送建设单位一份,这样可以将问题解决在施工招标前,真正达到评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最终目的;七是合理化建议。

以上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的程序与方法。通过评审,可以有效监督和控制财政性项目的投资,防止高估冒算和片面压价的不正常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