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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造价协[2019]12号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对“成都市审计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投诉情况的处理通报

因在“成都市审计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9053号)的投标活动中,多家企业的投标报价疑存在低于企业成本竞争。开标结束后,有单位及时向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提起投诉。因项目归属地为成都市,故省协会责成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以下简称“市协会”)调查处理。

2019年75日,市协会自律委员会组织参加投标的132家企业进行约谈。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约谈情况

    1.7月4,市协会印发了《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行业自律约谈的通知》(成造价协[201909号)。75日,由自律委员会对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分三批进行了约谈。约谈内容主要是了解情况,听取企业意见,提出解决措施。

2. 应参加约谈的企业为132家,实际参会企业108家,未参会企业24家;未参会24家企业中,4家企业接到通知而未参加约谈会,20家企业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约谈会(名单详见附件)。

3. 通过约谈沟通,众多企业纷纷表示:低价竞争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服务质量,影响行业的竞争生态,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专业人员的执业规范。企业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四川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自律规则》,加强自律行为,不能单纯以低收费作为竞争手段。要认真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要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服务的公正性。

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按照《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川价协[2017]12号)要求,保障企业服务收费挂牌价的真实性,在竞争过程中按照挂牌价合理浮动,不低于成本竞争;对招标文件有引导低价竞争嫌疑的,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应当将供应商不得无偿或者低于成本报价,作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予以明确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企业自身要杜绝参与低价竞争的项目,同时提请行业协会对此类项目在网站上提出预警,以警示企业投标报价应在自己的合理收费标准内,避免低于成本报价影响项目实施时的执业质量。

    二、与成都市审计局沟通的情况

约谈会结束后,市协会负责人随即前往成都市审计局,向市审计局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基本审计费应是项目的主要收入,而效益审计费是一种奖励,因此基本审计费应是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收入保障,合理的审减额才能鼓励造价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保证结算审核结果的质量和公平公正。

在详细听取了行业的诉求后,市审计局领导反馈:应当在招标文件上网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提出询问和质疑,而投标企业却没有提出,希望在以后的项目中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协会负责人向市审计局领导介绍了协会对企业的咨询服务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鼓励企业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正当竞争,希望理解和支持。

    三、处理意见

1. 针对近期行业服务收费波动较大,各造价咨询企业将管理重点放在收取服务费上,而对项目的执业标准和执业质量有所放松的现象,市协会要求我会全体会员单位,以及入蓉执业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的国家规范、行业规程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按照以上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规范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川价协[2017]12号)的要求,依照本企业公示的价目合理浮动,不得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争,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3.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要求,杜绝不正当竞争。

4. 鉴于行业收费标准取消后,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成本价”难以界定,各家企业又千差万别,致使投标时报价乱象丛生,希望广大会员和企业群策群力,尽快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5. 对于有可能低于成本竞争的项目,希望广大会员在项目招标文件上网时,及时提请行业协会对此类项目在协会网站上及时预警,以警示企业投标报价应在自身合理收费标准内,避免低于成本恶意竞争的情况发生。

6. 对于本次中标的45家企业(详见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在本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须将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实施情况等上报协会,列入成果质量重点监控。对未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BG/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出具成果文件超出规范要求的,将按协会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7. 对在74日接到约谈通知而未参加约谈会的4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于10日内将书面检讨提交到市协会;逾期未办理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

8. 对在74日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约谈会的20家企业,于15日内到市协会接受约谈并及时完善企业联系方式;逾期未办理者,予以通报批评,将记不良行为一次。

9. 对还未进行入蓉执业登记的企业,将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附件:未参加约谈会企业名单(24家)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9年7月15

 

 

 

附件:

未参加约谈会企业名单(24家)

 

一、接到约谈通知而未参加约谈会的企业名单(4家):

    1.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中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四川震北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参加约谈会的企业名单(20家):

   1.四川华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四川朋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四川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10.四川合立达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5.成都华衡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6.四川天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19.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四川蜀通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