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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成都衡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王璟   钟湧波

 

目前,EPC模式已经广泛运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为了对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探究,寻找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使EPC模式的优势在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中得以充分发挥,我们选取了我市实施的政府投资、采用EPC模式建设较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了一次探究。

本次共选取5个房屋建筑工程作为探究样本,项目建筑面积均在20m2以上,主要为拆迁安置房和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用房。通过详细查阅以上5个项目的全部审批文件、EPC模式的招投标文件、EPC模式的总承包合同、项目建设中的其他资料,对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实施情况进行剖析,找出目前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一、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前期审批管理中的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的基本程序要求,项目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批。但本次调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时间均晚于项目的立项批复时间。

2、预算评审价是项目招标的最高限价,应在招标前确定。但本次调研的项目预算价评审均在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之后进行,且经评审的预算价大大高于项目合同价。项目合同价低于实际造价太多,势必导致项目实际结算价高于签约合同价,对项目投资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二)、招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策划未能体现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也未发挥出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严格意义上的EPC总承包模式,在FIDIC1999版《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中,明确指出总承包的工作范围为建设一揽子发包,承包方式为固定最终价格和固定竣工日期,承包商承担主要风险,业主主要承担因外部社会和人为事件导致的损害,且属于保险公司不承担的事件。本次涉及的EPC模式与严格意义上的EPC模式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

1)、本次调研项目的计价方式全部采用费率计价模式,与严格意义上的EPC总承包模式总投资控制采用固定最终价格和固定竣工日期的模式完全不一致。

2)、EPC联合体承包商责任界定不清:

EPC总承包中标单位均为由设计、地勘、施工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发包人(业主)在签订四方协议即总承包合同后,同时又分别与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签订分合同。在签订的的合同条款中,没有对联合体承包各方应承担的关联责任进行约定,也未体现EPC模式总承包的牵头单位及EPC模式下参与各方的责任。

3)、EPC模式下的风险控制未能体现:

本次调研的项目,在招标时未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描述,没有具体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控制,主要工程施工费用计价方式采用经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下浮费率的计价模式,合同范围内主要风险基本由业主承担,而不是由EPC总承包人承担,例如:材料价格风险、设计变更增减计量和计价风险等。合同中建设单位对总投资的控制手段不明确,责任未约定,无法确保投资控制在限定范围内,存在潜在投资风险。

2、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设定、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分表设置针对性较强,导致招标条件具有排他性,投标人竞争不足。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中标人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其中一个项目总承包单位资质、注册资本金不满足项目要求,中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只能承担注册资金5倍以内以及建筑面积20m2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而中标项目总建筑面积在45m2以上。

(三)、项目建设阶段存在的问题:

1、已启动的EPC总承包项目在工程施工预付款使用中存在资金占用时间长的情况:

本次调研项目合同约定为承包商进场支付10%预付款,但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施工方完成小部分临时设施搭设,已支付工程预付款,而该款应于项目施工条件成熟在开工前支付,导致发包人(业主)资金成本增加 。

2、建设过程中资料管理:

在调研的项目中,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案的审批、隐蔽资料、设计变更等资料提交均存在不完善或未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审批等问题。

二、EPC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充分认识EPC总承包模式的特征,发挥EPC总承包模式的优势

1、EPC总承包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相比较,其基本特征可以总结为: 
   
1)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2)发包人(业主)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3EPC总承包项目的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履约行为负总责。

2、基于EPC总承包较传统的建设工程承包所具有的前述基本特征,与传统承包模式相比较其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1)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二)、严格项目审批,遵守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1、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项目立项提供科学决策,防止出现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晚于项目的立项批复的问题。从案例的资料看,项目立项在先,可行性研究在后,存在违反建设程序的情况。

    2、在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中,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应在财政预算价评审之后进行,防止预算价评审时间晚于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防止经评审的预算价大大高于项目合同价,确保对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

  (三)做好项目合约策划,严格招投标管理,预控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过程均委托给EPC总承包商完成,因此较为细致合理的合约策划以确保项目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1、EPC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商承担了绝大部分的风险,而且总承包合同一般都是固定总价合同,因此,建设单位对于合约风险的控制极其重要,风险的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签订完善的合同是预防和规避风险、保证EPC模式优势得以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在合约条款策划时,就应明确联合体承包各方应承担的关联责任及EPC总承包的牵头单位及参与各方设计、地勘、施工的责任;合同签订后,合同总价是费用控制的最高上限,不得突破;另外,技术规范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价格组成的基础,对各种技术条件要求及工程量反映的越详细越好,避免今后实施过程中双方理解不一致造成的扯皮现象,也便于界定合同变更的范围。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必须细致周密的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

2、EPC总承包项目,在合同中应对施工工程费用计划投资进行限定的同时,在招标时对项目建设的标准、要求应提出明确、详细的要求,要有具体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控制。合同中建设单位对总投资的控制手段要明确,责任要约定清楚,确保投资控制在限定范围内,防止潜在投资风险。

3、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招投标工作

发包人(业主)招标工作人员应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进行招投标工作。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设定、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分表设置应不具有排他性,确保充分竞争,降低建设成本;中标人资格要求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抓好设计工作,采用限额设计,控制项目投资

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设计阶段是关键, 合理优化的设计方案可以节约投资额, 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实行工程设计方案竞选

设计单位必须提出优秀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缩短设计周期,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要由设计人员提出满足业主要求的多种设计思路, 由费用控制人员进行经济比较,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投资额最低的方案。

2、采用限额设计

EPC总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限额设计是在保证工程功能前提下,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投资初步设计总概算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设计在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 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

3、提倡采用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也称通用设计,是经国家及地方批准的建筑、结构和构件等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大量采用标准设计和通用图集,一是可以节约时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二是提高设计质量,避免了设计中常有的碰、错、漏、补等现象,减少设计变更;三是可以促进构件制作和建筑施工的机械化、专业化,节约建筑材料。从而有效的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

4、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

价值工程是一门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科学。工程设计可以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成本分析,设计单位在每个设计阶段、每个专业均能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设计,以最低的总成本可靠地实现项目的必要功能。正确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成本与功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使设计与投资形成有机的整体,克服相互脱节的状态,以保证功能和成本处于最佳配置,从而达到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的目的。

  (五)做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

EPC总承包模式下,项目施工阶段的周期长, EPC 总承包项目的主要阶段。

1、承包商的控制和管理

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前提下,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施竞争招标,选取最有利的承包商为本工程服务。在评标过程中, 不仅要审查工程总报价, 还要对其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费项目总价、其他项目总价、主要材料价格(包括规格、质量标准)逐一审查, 选择合理低价的总承包商。

2、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和管理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必须处理好投资控制与质量和进度、安全控制之间的关系。无论质量、进度、还是安全哪方面出现问题, 最终都将引起成本的增加。大型工程项目如能做到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 如期或提前建成投产, 对投资就是一种很有效的控制。

3、控制与管理工程变更

EPC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由以下原因产生变更:一是由于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件,如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拖延等方面引起的停工。二是由于之前勘察设计工作与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出入,导致设计修改或工程量、施工方法等改变。所以,要控制与管理好工程变更,一方面要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设计管理,更要用先进行的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要注意EPC模式与一般模式的区别,防止本应由EPC总承包单位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发包人(业主)。

4、控制与管理工程索赔

EPC工程项目的建设,由于规模大、工期长和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索赔。为了有效控制与管理工程索赔,发包人(业主)首先还是应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将索赔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减少损失的发生。

5、竣工阶段的控制和管理

竣工决算是全面考核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检验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也是EPC项目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和工程交付使用的依据。通过竣工决算,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并且通过竣工决算与预算、概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