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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成住建发〔2019268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在即,为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全市住建系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方案》要求,把国庆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即日起,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立即开展涉及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安拆、顶升和运行、高大模板浇筑和拆除、脚手架升降和拆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房屋拆除、地下管线开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高风险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对塔吊等各类起重设备,应由总包单位和租赁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共同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能施工。同时,制定高风险作业安全防控措施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表》在项目留存备查。属地监督机构要认真核查隐患排查表,梳理形成安全生产风险项目台账,并对风险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立即开展“审计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工作台账,对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逐一确认;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都要带队到工地一线,国庆期间要派出检查组,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各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安全管理人员、机械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证是否相符,是否开展高风险作业人员再培训再教育,起重设备是否具有合格证、进行第三方检测,是否制定高风险作业安全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一律要求停工并督促整改。市住建局将组建检查组开展“双随机”督查,对区(市)县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各岗位管理人员履职到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台账管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应急处置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国庆节日期间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有突发事故或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大安全监管处罚力度,全员出动、全线出击、全场紧逼,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以及违法违规情况,要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采取移交行政处罚、企业信用扣分等措施,严查严管,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对事故企业要进行警示约谈,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请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于2019年10月8日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检查情况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表

      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8日

(联系人:邓立;联系电话:61889347;邮箱654174434@qq.com


 

附件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面积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电话

 

建设单位

 

现场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电话

 

项目

自检

情况

o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岗履职,安全管理人员、机械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

o对施工电梯、塔吊等机械设备,会同租赁单位进行了维修检查,均符合要求。

o对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巡查,无异常情况,符合要求。

o涉及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安拆、顶升和运行、高大模板浇筑和拆除、脚手架升降和拆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房屋拆除、地下管线开挖等高风险作业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了高风险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o对工地临时用电进行了系统检查,符合要求。

o对临边、洞口、临时设施等防护进行了检查,符合要求。

o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通风、缺氧、有毒气体等测试,符合要求。

o对风险作业岗位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再教育,符合要求。

o对围墙安全及可能影响周边人员安全的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

o对进入工地内商混、运渣车等机械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定了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经自查我项目已经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可以正常施工。

 

检查人员: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

单位

复查

意见

 

检查人员:               (单位公章)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建设

监理

单位

复检

意见

 

o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o存在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至          

o限期整改已合格,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检查人员:               (单位公章)项目总监:

 

(单位公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检查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方框内选ü


附件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年      

派出检查组

检查项目

隐患问题

限期整改

责令停工

移交行政处罚

信用扣分

备注

发现

消除

(个)

(个)

(处)

(处)

(件)

(件)

(件)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