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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2020]2号文的解读及疫情防控期间合同争议案例分享

——记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一期(总第28期)线上“会员活动日

 

5月19日下午14:00,协会第一期(总第28期)线上会员活动日准时开播。本期线上会员活动日以“川建价发[2020]2号文的解读及疫情防控期间合同争议案例分享”为主题,特别邀请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咨询科科长张宇、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李莉莎担任主讲,分别从政策解读、问题解答、争议案例等3方面对疫情期间的行业管理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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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科长首先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建价发[2020]2号文)制定的背景、目的及主要依据,对“工期延误的处理原则及调整方法”、“疫情防控费包含的内容和计算方法”、“赶工补偿费的计算适用于因疫情防控影响工期的情况”、“关于不可抗力和索赔时效”等9个方面进行重点解读,特别提到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合同,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合理妥善解决相关问题。随后,张科长介绍了省造价总站后续的工作安排,将继续积极受理并依法化解受疫情影响的复工项目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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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川建价发[2020]2号文的实施,协会收集并整理出部分会员单位在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反馈给造价管理部门。李莉莎副站长对有关问题在线上作了细致解答,并列举合同争议案例供行业分享交流。重点强调,鉴于疫情暂未解除,后续影响无法准确预测,对即将招标或订立施工合同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坚持“基于合同约定、尊重客观事实、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等原则,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可能的上涨因素,参照省市相关文件约定调整方法、系数,合理分担风险,避免合同履行阶段出现争议。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协会通过线上会员活动日的举办,保证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本期会员活动日中,省市造价管理部门从疫情导致工程计价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化解疫情期间施工项目计价和结算纠纷、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带来的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向会员单位和行业提供了政策导向和正确指引。开播期间,同时在线观看人数超过2200余人,反响良好,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通过本期活动日获取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