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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认可广东、浙江等10省市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的 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务工人员有序安全返岗,截止3月13日,我省已与广东、浙江、重庆、云南、江苏、海南、贵州、福建、上海、山东10省市签署了《推动务工人安全有序返岗合作备忘录》,达成相互认可双方出具的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的协议。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我省与10省市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均须认可以上10省市的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不得另行设置限制出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得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体温与呼吸道症状异常的人除外),并将以上10省市持有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的来川务工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