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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延长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有效期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建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经研究决定,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房地产开发、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可自动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企业原有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