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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造价站关于对成都市等2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2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436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21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51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51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成都市等21个市、州2009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

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

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措施项目混凝土工

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

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细木工

安装技工、普工

1

成都市

成都市区                   (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

103.00

120.00

122.00

3.00

4.00

4.00

82.00

102.00

108.00

94.00

127.00

144.00

120.00

 

近郊区(龙泉、新都、双流、郫县、温江)

100.00

116.00

118.00

3.00

3.00

4.00

80.00

100.00

105.00

91.00

123.00

140.00

117.00

 

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

97.00

113.00

115.00

3.00

4.00

5.00

78.00

96.00

99.00

89.00

120.00

136.00

114.00

 

其他市、州

 

注:1. 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