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1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略)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