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合资合作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资管控研究
田丽君,韩倩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 610000)
摘 要: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的优势在于加强了各个阶段成本管理的联系,使每个阶段的结果更容易被直接监督和检查。本文以“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一期、(南片区)二期社会合资合作方--沙西线至川陕路标段”为例,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分析了各相关主体合约安排,并以标后全过程造价控制为重点剖析了量单修正及清标、土石方费用控制、施工图预算复核、进度计量审核、施工阶段变更管理、施工阶段措施费、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以及结算审核等具体项目实践中全过程投资管控的经验与不足,最终从信息技术、体系构建、资质要求及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对社会合资合作项目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投资管控建议。
关键词:社会合资合作项目;全过程咨询;投资管控
1 投资管理的起源和对全过程咨询项目的控制
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的持续性增长,凸显了分阶段进行项目造价咨询的单一服务供给模式的不足。在单一服务供给模式下,成本管理在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项目运营和维护以及项目后评估的不同阶段进行。在意识层面,缺乏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全局观;在信息层面,投资控制信息传导不畅;在协调层面,“质量、时间、成本”三者关系混乱,容易诱发交易成本增加,导致项目资源浪费,最终导致政府方投资失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9年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鼓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
市场对单一服务供给模式作出了响应,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通过政府与项目造价咨询单位之间的全过程沟通,可以提高政府控制项目的能力,更加轻松地完成整个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和控制目标。其优势在于可以增强每个阶段成本管理的衔接度,更容易监督和检查每个阶段的结果。
本文作者参加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一期、(南片区)二期社会合资合作方--沙西线至川陕路标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下文以该项目为例,剖析社会合资合作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实践中的经验,并分析投资管控方面的不足。
2 项目基本情况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项目位于中心城区绕城高速两侧各500米范围及周边7大楔形地块,跨经12个区,涉及生态用地133.11平方公里,是天府绿道体系“三环”中的重要一环。按照规划,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将建设“5421”体系,即:500公里天府绿道,4级配套服务体系,20平方公里多样水体,100平方公里生态农业区。主要包含生态修复、一二级绿道、景观、特色园区、林盘院落、亭台楼阁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政府方向合资公司进行回购。
本项目为社会合资合作项目,即政府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投融资能力、建设能力、运营能力的社会合资合作方,社会合资合作方与指定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组建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政府方与社会合资合作方订立投资合作合同,共担全过程投资风险,共享全过程投资收益。
对社会合资合作项目的全过程的投资风险控制,无法通过专业性不足的政府方完成,需要由全过程咨询投资管控单位来实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通公司”)与政府方订立委托合同,接受政府方的委托,作为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机构虽然与社会合资合作方并无合同法律关系,但其依据政府方的授权,可以采取管控措施对社会合资合作方产生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华通公司的行为超出了纯粹咨询的范畴,已经兼具了民事代理的特征。其相关方的法律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方、全过程咨询单位、社会合资合作方法律关系图
华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项目投资估算审核、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合结算审核等。
3 招标后的全过程造价控制
华通公司对本工程项目的投资管控,设置了若干关键环节。以下主要就招标完成后的过程造价控制介绍经验做法。
3.1 合同价工程量清单修正及清标
《投资合作合同》签订生效后,华通公司会同投资人共同对招标时发出的“已标价清单”进行修正,并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并通过图审的详细施工图,对项目进行详细清标。
3.2 土石方进行全过程费用控制
(1)清单挖方、填方单价已综合考虑所有土石类型,包含淤泥、建渣、生活垃圾、地面植被等,过程中无论挖填何种类型,均按照清单项目计价,不再办理签证。
(2)清单明确所有多余土石方原则上均不作外弃,由设计明确在标段范围内进行转运平衡,因实际情况无法平衡确需外运的,由投资人编制专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外弃工程量按实办理签证。
(3)开挖及回填区域,施工前需经成勘院进行土石方测绘,并出具报告,方可动土施工。
3.3 施工图预算复核
(1)招标图:政府方招标时使用的图纸,仅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清单的基础资料,不作为现场施工和结算依据。
(2)施工图:唯一指导现场施工用图纸,据此绘制竣工图并办理工程结算。
(3)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执行合同价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清单没有的子项应新增并按合同约定组价,即按照政府方的管理办法,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开展新增的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工作、完善新增措施项目审批手续等。
3.4 进度计量审核
由投资人书面上报进度计量申请,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施工图、现场实际形象进度和工程质量,以及监理单位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造价审核报告,凡现场实物与施工图不符或非工程实体(如软弱基础换填、障碍物拆除、新增措施方案等)的,且未完善变更或措施项目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计入。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投资人、监理单位的报告完成量价审核工作并出具造价审核报告,政府方完成内部审批。进度计量审核仅作为对施工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的确认,不作为回购价款的支付依据。
3.5 施工阶段变更管理
(1)工程施工的唯一依据:由设计单位签章、政府方确认并发出的施工图。
(2)凡现场实物与施工图不一致的,均须按变更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且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文件。
(3)样板段调整、软弱地基换填、障碍物或因设计修改已完成品拆除等,在最终竣工图上无法体现的,按变更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管理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经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测算政府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变更事项、原因、规模、金额等,不得化大为小、化整为零;3)多方案择优(如有):多方案比较,综合评估最优;必要时,对存在一定技术难度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4)实施与审批一致:实际实施范围、工程量必须与审批一致,若超范围、实施金额大于审批一定比例、跨越审批权限的,应说明原因重新审批。
(5)先审批-事前请示报告
1)变更实施前,政府方组织各方会商变更事宜;2)各方会商形成初步变更方案(可多方案);3)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针对初步变更方案进行造价估算;4)各方针对初步方案及造价估算,形成最终建议意见,请示上报政府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且后期需完善变更审批手续。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此阶段需进行合同分析、准确计量计价,进行变更经济性评价,出具变更审核报告。
(6)变更应按金额大小进行分类,并进行分级核定,最后按照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变更进行时效性审批。
3.6 施工阶段措施项目管理实施原则
(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控制价清单外新增的措施方案,经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测算政府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毕后一定时间内按管理办法完成核定手续。
(2)实事求是原则。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必须审核各实施及管理单位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人为降低审批级别。
(3)多方案择优原则。具备两种以上方案可供选择的措施方案,实施前应进行多方案择优,设计、监理和投资人应提供两套或以上方案,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初审及政府方审批应针对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审后共同择优选择最终实施方案。必要时,对存在一定技术难度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4)实施与审批一致原则。措施方案实施应与审批通过的范围、内容等一致,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变更过程中共同参与,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以及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一定比例的,应着重审核超过原因。措施项目管理应按金额大小进行分类 ,并进行分级核定 ,最后按照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措施变更进行时效性审批。
3.7 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对因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时漏项、施工图与招标图不符、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及优化等导致招标控制价清单及备用清单外新增的材料、设备的审核,投资人与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权利义务界面清楚。投资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报需询价材料、设备清单,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收集、汇总需询价材料、设备需求,并报政府方。根据需询价的清单,通过多种询价途径完成询价工作,在政府方的组织下共同商讨、确认询价结果(如确有必要或价格存在较大分歧时,各方应共同在建材市场实地开展询价工作,并做好询价记录取证工作)。
3.8 结算审核
(1)结算资料要件:1)合同(含补充协议、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2)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3)招标图、施工图,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方案重大调整出具的修改图;4)竣工图;5)经审批的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各期工程产值计量和工程款项支付资料;6)竣工验收报告、规费取费证、工程延期证明文件、涉及工程造价的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经济处罚通知书或管理通知单(如有)、开竣工报告等;7)其他有关资料。
(2)编审程序包括:1)工程验收合格后,投资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结算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备后,送监理单位审查;2)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齐备性进行详细、全面审查签章确认后,报送政府方;3)政府方组织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全过程咨询单位配合政府方接受市审计局开展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确保施工全过程、移交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总结与实施建议
对照我国当前对全过程咨询的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具体到社会合资合作项目项目实践中来看,全过程造价咨询整体性服务能力还不强,系统化管理落实还不够。虽然华通公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技术领域人员配置较为充分,但仍反映出一些问题,例如在先进技术手段方面的应用不足,服务主体的资质存在割裂情形、尚未化学整合,市场、商务、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较为薄弱,进而制约了咨询服务水平的提升,难以形成持续竞争力。
基于以上问题,对持续改进全过程咨询服务提出以下建议:
(1)引入信息技术。充分开发和利用大数据、BIM、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全过程中的集成应用,拓展咨询广度和深度,完善组织形态、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实现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类培育。结合企业不同特点,逐步培育全过程咨询企业,建立多层次、多功能、多学科的流程咨询。
(3)放宽并融合单位资质。全过程咨询业务可以发包给同时具有相应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一家企业或具有上述资质的联合体,也可以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重视项目咨询团队的执业资格和业绩经验,促进机构资源整合、行业内部融合,逐步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
(4)完善组织架构。根据项目规模、委托内容等要素,配置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加强各专业人员之间的知识和技能融合。
参考文献:
[1]刘亚梅.基于工程投控加法律风控模式的全过程造价咨询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3.
[2]李阳.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背景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模式研究[D].成都:西华大学,2018.
[3]周倍立.全过程咨询发展的分析和建议[J].建筑经济,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