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的影响
(成都恒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都 61000)
摘 要:营改增作为一种调整税率的手段,可避免发生重复征税状况。自营改增方案出台后,大部分企业认为自己的赋税情况并没有减轻,反而出现了负担增加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在增值税计税方式中存在一些问题,企业未完全明确具体的工程造价计算方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税金计算的准确性。基于此,基础设施建筑企业需要对营改增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其中的影响因素,提出对应的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影响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之前“两税合一”的税收制度已不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国情,基于此,相关部门出台了满足现阶段经济发展需求的“营改增”税收整改方式。通过改变税务体系,可减轻企业税收方面存在的困难,调动各个行业的生产活力与主动性。其中,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建筑行业因自身的特点,使得其实施这一政策的难度加大,因此国家将建筑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放到最后,旨在更加深入及全面地开展这一行业的营改增工作[1]。营改增中的增值税税率在已有增值税百分之十七标准税率与百分之十三低税率的前提下,新增加了百分之六与百分之十一的低税率,但建筑行业仅适用百分之十一税率,而以往的营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这就使得人们认为基础设施工程的营改增,导致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大,并没有实现减税的目的。
1 简述营改增的实施
随着“营改增”在我国各个行业的开展实施,促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获得极大程度的改善,并有效促进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通过实施“营改增”产生的积极影响包括:(1)促使企业的应税项目得到简化合并,在极大程度上规避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彼此制约的问题,还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2)促使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更加规范,推动一些第三产业不断发展;(3)有效处理了税务多次收取的情况,确保整个市场环境的公平[2]。
在整个造价体系中,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主要有:(1)在宏观上,该政策为我国建筑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有利于建筑行业更好地发展;(2)在建筑科技领域之中,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科技的进步,调动研发人员的研究热情与主动性;(3)对于建筑行业中的一线从业人员来说,该政策大大鼓励了其工作灵活性。
虽然营改增为建筑行业带来诸多积极影响,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着工程造价工作的开展。基于此,建筑行业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有效策略来应对这些不良影响,具体内容包括:(1)对于造价体系的建立,需对营改增进行恰当利用,对自身的造价体系进行不断调整,使之更好地适应这一政策;(2)由于建筑行业是营改增策略最后实施的领域,所以可以积极借鉴其他行业及试点城市的先进方式,以便在较短时间内掌握相关操作环节,在极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损失,尽可能获得最大化的利益[3]。
此外,营改增的实施改变了企业的纳税方式,若企业依就选用以往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必然会出现工程造价问题。在之前的纳税方法中,施工企业的纳税税额占整个工程造价约百分之三点四一,然而在营改增实施后,这种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这是因为在该策略实施以后,计税方式和课税对象均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所以,企业必须选用与该政策相适应的工程造价模式与计价模式,不然会在今后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发生投标报价不规范的情况,以及招投标工作中欠缺相关政策法规支持的情况。
2 简述营改增税制与其他税制的差异
一直以来,我国流转税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与营业税,均是依据不同的应税行为进行设置的。在基础设施工程中,计税方式主要是营业税,而和基础设施工程存在一定联系的行业上游,其计税方式主要是增值税。这两类税种的区别在于:在营改增实施之前,基础设施工程中选用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这种计税模式较为简单,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企业的应纳税大多是确定的值,与企业的营业额存在密切的联系[4]。基础设施工程上游行业往往选用增值税,其属于价外税,计税模式的基数为企业的营业额。依据相关标准,基础设施工程中计税模式的第一选择必须是增值税,其应纳税可作为可变的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与企业应纳税额存在紧密的联系,由此可知,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的差异比较大,其中差异最为显著的内容是会计处理。对于营业税的计税模式,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相关材料和购买进项业务时,需通过具体支付或者应付的金额加以会计处理,但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在输出劳务时,需通过具体收入或者应收的价款加以会计处理。对于增值税的计税模式,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相关材料和购买进项业务时,需通过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完税信息加以会计处理,但是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在输出劳务时,需通过具体支付或是应付的金额加以会计处理[5]。
通过分析以上内容可以发现,立足于增值税的计税模式,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的应纳税可作为可变的量,若通过以往的建安造价来计算企业的建安造价,会出现一定的不恰当性。基于此,相关人员需要对这一计算方法加以恰当调整,将恒等式的应纳税化作一个定量,具体公式:
建安造价=利税前费用+税金+利润=(利税前除税费用+进项税额)+利润+应纳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利润+(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利润+销项税额
基于这一计算公式,企业可依据销项税额加以计算,以此来把其中一个可变的值转变成定量。同时,对于建安造价计算,可把其税前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减去,使之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适应,其中对于税前费用的计算,主要内容为:(1)在计算材料费用时,无需将材料的出厂价格、运杂费包括到进项税额价格之中,含税价款中的增值税未涉及到这一政策下的建安造价材料费用;(2)在计算施工设备费用时,无需将施工设备台班单价中计算的燃料动力费、场外运费等包括到进项税额价格之中;(3)在计算管理费时,无需将办公费、工具使用费及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到进项税额费用之中。
3 营改增下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工作的对策
3.1 改革计价模式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计价的每个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必须立足于计价模式,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之更好地适应现阶段的计价模式。通过相关调查得出,最为适应企业发展的计价模式为:“税价分离”模式,这一模式有利于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工程的有序开展,但是这一模式也会出现一定的风险因素。同时,在计价模式改革过程中,综合税负模式也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且施工量大,这就大大增加了计价模式改革的难度。基于此,企业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来帮助企业顺利渡过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初期,严禁放弃以往的计价模式,选用全新的计价模式[6]。
3.2 综合税负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需要在以往造价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渐渐地转变自身的造价规范,科学合理地预测基础设施工程行业,把综合税负当作企业过渡阶段的桥梁,将以往的造价工作模式与新的造价工作模式加以有效串接。综合税负主要指沿用之前的项目分包税、负定额取费及稳定税款缴纳比例[7]。
3.3 加深价税分离程度
在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工作中,加深价税分离程度是非常关键的,通过沿用以往的报价,将标准值进行扣除,然后再将税费扣除,这样就达到了工程材料价格重组的目的。对于价格分离程度的加深,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应依据当前市场的具体情况来对实际取费价格进行明确,把增值税抵扣专票当作载体,对基础设施工程中的所有成本费进行全方位地测算,从而获得真实全面的预测数据。对于一些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出现的利润下降问题,税收机构需要依据本地的具体状况来恰当调整税收,从而促进企业的盈利[8]。
3.4 非票抵扣
在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中,主要费用是材料的购买,这一环节极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指各个地区的政策存在差异),甚至影响到造价工作的开展,如其中抵扣发票的发放与获取受到阻碍,增大了税率明确的难度。基于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应强化管理力度,严格管理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其及时统计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造价费用,且必须严格审核进项税抵扣率,还需严格控制和核查无票或是弃票,积极收取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的应收账款。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分部分项工程责任与税负管理进行清晰界定,以此来确保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的造价工作有序开展。
3.5 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造价能力
基础设施工程企业要想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实施后的计价模式,必须提升企业中造价人员的造价能力,做好造价人员的技能培训,使之能够及时掌握新模式下造价计算方式以及最新的造价知识。同时,企业需要定期考核造价人员的培训情况,以此来促进造价人员积极学习最新的造价知识。
4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各个领域的税收制度得以进一步规范,在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多次征税情况的发生,使得企业的赋税负担减轻,净化了基础设施工程行业的市场环境。为能够更好地适应营改增政策下的计价模式,基础设施工作企业需要充分认识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及营改增税制差异,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确保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的造价工作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高睿.营改增背景下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实例分析[J].中国住宅设施,2017(09):51-52.
[2]叶朋.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分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4):707.
[3]侯茴香.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影响作用及对策探讨[J].建设科技,2016(11):112-113.
[4]王艳燕.“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与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18):72-73.
[5]李文堂.“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与分析[J].建筑与预算,2017(04):11-15.
[6]张猛.“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与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7(6):7.
[7]舒明.论“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住宅与房地产,2016(36):109.
[8]凌海峰.营改增背景下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实例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9(12):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