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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解析及答疑

——记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三十八期“会员活动日”


4月6日下午,协会在报告厅举办了第三十八期“会员活动日”——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解析及答疑。本期活动针对41日起执行的“2020定额”的配套评审文件,特别邀请了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副站长程万里,解读“评审办法”及配套的答疑规定等内容,并进行现场答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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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绍“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 号文)的制定背景和目的时,程站指出,《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14648号文)实施以后,对遏制投标人恶意严重不平衡报价、遏制低于工程成本竞标、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投标人恶意调高或调低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的新问题,围标、串标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现行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电子招投标需要。因此,制定“评审办法”就是为着力解决原评审办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执行“2020定额”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需要,解决原条款执行中因不同理解造成的偏差,进一步完善评标表格,满足适应电子招投标需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相关各方主体行为,引导投标人公平、诚信、有序竞争;进一步体现评标办法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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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绍编制原则与依据时,程站强调,“评审办法”以有利于促进投标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明确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合理设置评审因素;体现“两防止一鼓励 ”;减少人为因素等为基本原则。以2015年以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定额、政策规定相一致为重要依据。

在介绍主要特点时,程站就“评审办法”的总则、评审程序、评审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低于成本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结论的应用、附则等内容,对全文进行重点解读。详细列举了文件中取消成立“报价评审组”的规定、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报价评审规定、明确采用综合评估法时的投标报价得分计分规则等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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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程站向会员单位详细介绍了川建造价发〔202165号文——“评审办法”操作层面细节问题的答疑规定。并在现场答疑环节,对大家的提问一一互动作答。

本期活动结束后,会员单位纷纷表示借助此次沟通交流机会,对“2020定额”及其配套评审文件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清晰透彻,有利于在新定额的执行过程中解决现阶段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是一次宝贵的学习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