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1〕16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效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自2021年7月10日起,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样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业务规程》要求,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实行新的国家标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具体样式详见附件),并增设二维码防伪标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实时读取系统数据进行电子证照内容验证。
三、电子证照申请流程
全省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出证全流程网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入“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点击“我要办事”—“项目审批”—“按事项办理”,根据申请项目的施工许可权限,选择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事项选择“施工许可阶段”—“我要申报”,按要求准确填写申请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并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工改2.0版”)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不再要求提交纸质件。主管部门同意后,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预览、保存、下载和打印带有审批机关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栏—“操作指引”—“操作文档”中查看或下载《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四、严格审核程序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权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严把审批条件和流程,严格审核申请资料、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工程指标等信息是否完善、准确。审核通过时填写的审核人姓名,必须与审核账号对应人员信息一致。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规模无法填写时,可在备注栏中详细填写相关指标信息。各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权的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综窗人员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59.225.209.96)进入工改2.0版“综合窗口”,进行网上申请件和线下业务的受理和办理。
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施工许可办理人员可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59.225.209.96/),在“标准规范”中查看或下载“《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v1.0》”。
五、查询获取电子证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和打印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信息查询、在线预览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工作,加强组织保障,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衔接,推动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业务全面有序开展和规范管理。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样式(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