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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2〕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6号)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有关要求,经评估,现将我局制发的《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0版)〉的通知》(成住建发〔2019〕383号)有效期延长一年,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

   (联系人:陈洋;联系电话:6188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