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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阶段EPC项目管理的探讨

魏家辉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36)


   摘 要:因市场需要,我国EPC项目急剧增加,EPC项目管理中各类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为促进我国EPC项目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完善EPC项目管理已迫在眉睫。文章简要介绍了EPC项目及EPC项目管理的优点,发现现阶段实施EPC项目的诸多问题,如没有统一法律法规规定,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否分离造成EPC项目管理的一些困惑,采用EPC项目管理未达到想要达到的目的,部分发包方未改变EPC项目管理观念等。建议完善EPC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固定总价合同额承包范围及施工条件应约定清晰,EPC总承包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计变更应注重科学性、经济性要求,可借鉴国外EPC项目管理经验等;可以采取模拟清单方式或学习国外不均衡报价,以及贯彻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的一致性管理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使投资加快,赢得市场机会,大大减少投资风险。
   关键词:EPC项目管理;EPC总承包合同管理;模拟清单;投资效益;投资风险
   0 引言
   随着我国EPC项目的急剧增加,EPC项目管理中各类问题也逐渐显露。为促进我国EPC项目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完善EPC项目管理已迫在眉睫。
   1 EPC简述
   1.1 EPC和DBB的区别
   1.1.1 EPC的概念:
   EPC(Engineer-Procurement Construction/Turnkey)指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内工程的主要发包承包方式之一。
   1.1.2 DBB的概念
   DBB(Design-Bid-Build)是传统的发包模式,主要由项目业主、设计机构、承包商三方在合同的约定下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2 EPC项目管理的适用条件
  (1)项目时间紧,准备时间短;
  (2)设计深度浅,很多只有初步审计;
  (3)总价相对固定,风险因素繁杂;
  (4)业主有其他要求,例如拆迁、规划、征地等诉求。
   2 EPC项目管理的优点
  (1)善于把握业主的需求
   业主的需求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EPC项目管理一般对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功能性要求(性能考核要求)、标准、规范等业主的需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2)工程范围界定清晰
   EPC项目合同对参与各方的工作职责与范围均作了较为明确的划分和确定。
  (3)利于设计方案优化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一般达到60%-70%,控制投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在设计阶段便可充分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等要求,缩短建设工期,主动进行价值工程优化工程造价,通过不同的设计方案,统筹考虑各方面,实现设计方案的优化。
  (4)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便于集约化管理
   在EPC项目实务中,由于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分离,因此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就设置各种技术与经济指标,便于在EPC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化及竣工后考核。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原联系不紧密的环节由于实行EPC项目管理后,便于实现集约化管理。
   3 目前实施EPC项目管理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3.1 统一相规范文件性文件
   目前还没有统一、规范的EPC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范文件,导致执行标准不统一,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需解决的问题。
   如在竣工结算中, 当EPC总承包合同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不一致时,按《招投标法》的规定:若违反,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而在实务中EPC总承包方往往提出按《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处理纠纷。法释[2004]14号规定:竣工结算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的。两种规定对同一问题的解释不尽相同,致使在实务中纠纷时有发生。
   3.2 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否分离,实务中不尽一致,造成EPC项目管理的一些困惑
  (1)明确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分离
   有一些管理部门明确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相分离,例如中石油集团公司2009年中油计(2009)384号文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承担项目初步设计的单位,原则上不能成为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特殊情况应根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权限的规定,报相应专业分公司批准。”在实务中,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分离的EPC总承包项目,对设计及设计变更造成的责任认定、工程造价增减、施工工期索赔等具体事件处理时,相对有依据。
  (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未进行分离
   一些业主在EPC项目发包时,未明确规定将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分离。在实务中,由EPC总承包单位一并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项目,部分EPC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有选择性地增(减)工程子目,更改设备规格、型号等,由此造成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纠纷、工期索赔事件时有发生,另外还导致招标过程中EPC总承包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方式中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3)EPC项目中的初步设计和深化设计方案在实务中往往有几种版本,在办理竣工结(决)算时容易引发争议。
   3.3 相关费用高于市场价,存在不合理收费
   实行EPC项目管理,其目的是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增强效益管理和提高项目管理的集约化建设。但在一些EPC项目管理中,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费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还有一些EPC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中收取了较高的总承包服务费,但在项目实施中,还要收取分包商的分包配合费用。
   3.4 部分发包方需要改变EPC项目管理观念
  (1)对实行EPC项目管理,部分业主主观上认为只是管理方便,简单易行,没有将EPC项目管理提升到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管理的高度,将EPC项目管理等同于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合并签订合同,造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或在结(决)算阶段的索赔事件时有发生。
  (2)一些业主认为EPC项目的发包就是大包干、总价包干,不再调整工程价款;一些项目业主由于将EPC项目视为不再调整的大包干项目,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完整性和深度不太关心,导致超投资现象时有发生。
  (3)个别业主在实施EPC项目管理中,将本属于财务费用和总部管理费用等一并列入到EPC合同中,从而带来法律和税收上的风险。例如:
   ①将有些拆迁款、青苗补偿费等列入到EPC总承包合同中;
   ②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费、建设单位检测费等列入到EPC总承包合同中;
   ③将有些不方便的费用,如项目协调费、各种名目的综合费列入到EPC总承包合同中。
  (4)重进度、不重视投资效益,对设计变更不进行投资分析,甚至出现重大设计变更(理应对批准的设计概算进行调整)也不做投资分析。例如:当管线工程的首站、末站位置发生了重大选址变化,只进行了设计变更签证,没有项目的投资分析报告等。
   3.5 对EPC项目管理的不恰当运用
   部分业主将投资规模小,工艺(结构)简单的项目采用EPC项目管理,有些甚至100万元左右的投资项目也实行了EPC总承包管理方式。据了解,部分业主是为了EPC项目管理的概念而实施EPC项目管理的。
   4 EP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4.1 EPC模式下结算方式上存在的问题
   EPC总承包合同中的结算方式通常有三种,但在一个项目中只能采取一种,否则在办理结算时无所适从。另外,一个项目中一个专业也只能用一种计价定额作为计价标准,不能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专业定额作为计价依据。通常结算方式存在的有关问题如下。
  (1)固定总价合同
   部分EPC项目招标控制价费用组成和计价的依据不清晰。有些EPC项目招标控制价是采用设计概算作为控制价的,其设计概算有些费用采用系数和估算指标作为概算的编制依据。在竣工结(决)算时,由于依据不充分或不准确,容易造成经济纠纷。
  (2)固定单价合同
   ①单价(组价)来源没有或不全,导致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调整造价的依据不充分;
   ②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结算时各方按自己的理解进行结算,引起的争议较为普遍;
   ③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与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差异太大,为不平衡报价留有余地。
  (3)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用于抢险、救灾等)
   ①施工队伍迁移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还在用90年代的收费文件;
   ②由于工期较多,现场管理有时混乱,造成投资浪费。
   4.2 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范围及施工条件必须清晰
  (1)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范围不清晰、不完整,竣工结(决)算时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2)施工条件(措施)不明确,造成结算费用不可控及浪费;
  (3)初步设计图不完整,有些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导致频繁的设计变更,超投资现象时有发生;
  (4)在EPC项目招标文件中将初步设计作为承包范围,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中,又将批准的设计概算作为承包范围,使得如何具体执行变得困难。
   4.3 EPC总承包合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EPC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主合同条款应与补充合同一致;
  (2)避免出现阴阳合同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
  (3)现场签证与EPC总承包合同约定不一致,例如设备及材料价格,总包合同约定了按信息价结算,施工过程中对信息价中有的价格也进行了签认,易在竣工结算时引发争议;
  (4)合同约定的管理程序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程序不一致,导致当事各方责任不清晰;
  (5)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EPC总承包合同约定:
   ①履约保证金不按时或足额地支付;
   ②工期延误或质量不合格未约定罚惩措施;
  (6)甲供设备及材料的领用、退还未建立规范的程序,如何结算缺乏可行的约定;还涉及税款如何抵扣(是在建设单位抵扣还是施工单位抵扣)等;
  (7)对纳入EPC总承包合同的拆迁、征地、赔偿、检测(应由建设方承担的)、规费等的处理,有违反相关财务规定和税法规定的嫌疑。
   4.4 设计变更管理应注重科学性、经济性要求
  (1)应避免重大设计变更的发生,如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应说明具体原因、明确责任,并应分析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所引发的系列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①对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否需重新编制及报批,由此引起的合同变更应进行约定;
   ②对由此引起的EPC合同主要条款的变化:工期及工程造价实质性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约定应进行明确的约定;
   ③对由此引起的甲供材料及设备数量、规格等的变化作出调整应进行约定,避免较大投资损失。
  (2)对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变化达到一定规模时,应进行经济性分析
   ①避免通过设计变更,承包商合理利用不均衡报价达到调整价款的目的;
   ②应规避承包商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减少成本、获取超额利润的情形。
   4.5 可借鉴国外的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借鉴国外的EPC项目总承包合同,可减少因合同约定不清晰或不完整引发的经济纠纷。
   在目前在实务中,由业主发出的设计变更指令和设计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往往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减,在EPC项目管理实务中出现了较多的索赔和反索赔事件。对此类问题的处理,可以借鉴国外EPC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图纸或规范中提到而工作范围中没有提到的工作或其他项目,或在工作范围中提到而没有在图纸或规范内提到的工程或其他项目,这些工作都应被视为包括在合同内。”
   5 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尽量规避投资风险
   5.1 采用模拟清单解决相关问题
   为了解决初步设计深度浅、设计概算粗略的问题,降低总价包干或设计概算清单包干的风险,可用模拟清单的方式加以解决,并可规避常见的不平衡报价的风险。
   5.1.1 模拟清单的作用
  (1)加快项目投资进度,节省时间:一般工程,特别是国有投资工程,从初步设计方案→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深化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图审→招标等工作往往耗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对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很大的困扰。
  (2)提高投资效益:1)时间节约:无疑会提高投资收益,提高资本金收益率;2)机会成本:投资加快,会赢得市场。
  (3)将通常意义上EPC项目应有的总价包干合同大部分变成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量计价,大大地减少了投资风险。
   5.1.2 实施模拟清单的要求
  (1)拟实施模拟清单应有类似工程,要使“模拟”更为接近“实际”;
  (2)编写清单项目需全面,明确的设计方案做法、标准、需求,工程师应掌握类似工程的经验和数据,也需要更多的分析和反复修正的时间;
  (3) 当事各方分担风险:例如地质的不确定性、材料设备价格的波动、汇率变化等引起的投资变化,由于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合理地分摊风险。
   5.2 推行限额设计,结合国内外对处理不平衡报价的先进经验,促进投资管理
   5.2.1 EPC项目常用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危害
  (1)数量乘以单价小计不正确,投标方故意提高单价,以满足投标时降低投标总价,进而达到中标又不降价的目的;
  (2)通过设计变更,将原投标报价低的项目,变成招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以达到承包商按清单缺项计价的目的;
  (3)增加投标清单单价较高项目的工程量,减少投标单价中低的工程量;
  (4)通过分析招标清单中存在的项目特征不完整、描述不准确或描述错误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变更或签证以达到增加施工利润的目的;
  (5)有针对性地对招标清单中采用“项”“系统”“m3”等的项目,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准确等的项目采用不平衡报价,最后按承包商的理解进行结算。
   5.2.2 对EPC项目采用不平衡报价的解决办法
  (1)加强清单编制工作的质量;
  (2)在招标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到签订施工合同这段时间里,采用清标工作方式,将恶意不均衡报价的这种行为尽量规避掉。
   5.2.3 采用国外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的计价方法
   国内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是根据付款条件和工程进度计划,在不影响总价及报价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对前期付款项目和先期施工部分的价格适当进行有利于己方的调整。
   国外多方案报价法一般是在技术规范或者业主要求过于苛刻时,在充分分析与原要求偏离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更加节省便利的方案,即是按原要求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是某些条款允许发生一定“偏离”,报价将会降低多少,然后采用利润分成的方法,以此来吸引业主。
   5.3 贯彻一致性管理要求
   贯彻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的一致性管理要求,强化每个阶段的关键点管理。


   参考文献:
   [1]规范编制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2013:22-23
   [2]建设部.建市〔2003〕30号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N].中国财经审计法规公报2003:08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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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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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