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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过程中的法律规范


——记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第45期“会员活动日”


为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执业规范化水平,614日下午,协会在报告厅举办了第2期“《民法典》系列法律法规应用讲座”——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本期特别邀请了四川省委党校客座教授、天府新区投资集团资深法律顾问——张洪洛,就《民法典》时代下建设行业法律规范,结合司法案例,向会员单位作要点解读和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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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张教授有针对性地梳理了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刑法》、《监察法》等法律相关条例。同时,结合《民法典》中“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深度解析了涉及合同管理的法律规范要点。

讲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张教授就《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法律责任等3方面逐一详解。张教授表示,随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取消,企业不再与证书强关联,而是项目责任和执业人强关联,证书的执业价值不会受到影响。对上游造价和设计,将会逐步弱化企业门槛,逐步发展为事务所的形式为主,与国际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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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期间,张教授以案释法,对司法实践中真实的法律案例进行评析,生动地介绍了我国“立足存量与增量的反腐倡廉”形势,帮助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保障执业权利,切实规范执业行为”的深刻意识。

讲座结束后,张教授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互动,详细地解答了大家的提问。他强调,做好造价工作、规避行业风险,一要防 “错”;二要防“漏项”;三要熟悉造价业务和特殊情况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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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会员活动日旨在帮助从业人员系统全面了解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规范,增强了会员对行业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既帮助会员从全局上把握新时代建设行业法律体系的总体特征,又能有所侧重地准确识别相关风险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