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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对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及影响

金 勇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其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就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增大以及房地产的高速发展,建筑市场体量也越来越大。建筑行业虽欣欣向荣地发展,但行业中参建企业、参建人员的各种市场失信问题也在不断涌现,严重阻碍建了筑业的健康发展。为此,着手建立健全一套严谨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来维护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重要依据,为建筑市场中参与的各方提升、加强自身竞争力创造条件,以及为各主体方在建筑领域的交易活动提供参考、防范主体信用风险等都具有重大作用及影响。
   关键词:信用评价;建筑业;健康发展;作用;影响
   0 引言
   信用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产物,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但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信用危机却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建设部在2005年8月12日出台了(建市[2005]138号)关于加快建设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也明文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发布《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建立新的信用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2019]35号) ,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级政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改革创新,执行各方协同的原则,加强市场经济中信用风险监管,不断创新政府部门的监管管理理念、监管方式,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监管制度,建立一套健全且贯穿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全寿命周期,衔接市场行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以此不断提升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秩序,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那么怎样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怎样做到评价工作的公信、权威,信用评价的作用和影响又在哪里,这些是值得深刻思考和认真探索的。
   1 信用评价体系
   信用评价工作始终需要以社会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行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需求为导向。截止目前我国已基本构建起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网络,成功实现各级政府、各地区政府信息平台间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为符合监管的需要,应不断完善建筑领域中各方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使之更符合监管的需要;政府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做到了有法可依;建立了公信力强、权威性高、社会认可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活动;形成了由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综合信用评价。目前,已经建成了中央、部委、地方及行业协会主导的信用评价体系。如中央层面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省市建立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筑业协会开展的“AAA级信用管理”,以及中国造价工程师协会、中国监理工程师协会开展的“AAA级信用管理”等组成了对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评价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为政府对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的守法诚信进行评价,同时由社会中介信用机构以市场需求指标为主导,从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调动市场经济中各方主体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以守法经营、诚信守信、失信必罚为原则,在建筑业中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信用评价要实行动态评价、动态信息管理。
   2 信用评价的作用
   信用的管理不仅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中自律管理的重要手段。誉从信来,人无信难立,企无信难兴。通过诚信道德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在生活中的价值观点,使信用评价体系成为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的组成部分,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守信践诺,自觉参与、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信用评价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这也是我国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2.1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
   通过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放管服”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的改革,发挥信用评价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重要性作用,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1.1 通过信用评价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引导
   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有形”的手,在市场经济中应做到有效的引导。即要做到不干预市场发展,又要做到有效的监管、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不断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有效措施,成为我国建筑业改革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评价体系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为重点,并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抓手。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应由政府来主导实施,将市场主体在经营行为中出现的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录作为信用评价的重要因素纳入评价。将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有所侧重地作为评价因素,具体涉及到质量安全事故、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招投标中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体系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指标进行采集、分析和权威发布;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各地方政府之间监管综合信息的互通,开放建筑市场守法诚信的信息平台,披露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提供查询通道,以此达到对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有效引导。
   2.1.2 通过信用评价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
   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信用评价结果,要求失信企业、失信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根据“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由认定部门依法依规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督促失信企业、人员履行相关义务、消除对市场的不良影响,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约谈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失信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推进整改。
   2.1.3 通过信用评价教育、警示失信企业
   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展示信用评价好的诚信企业,让信用评价差的企业相形见绌。如通过为诚信企业颁奖颁证、挂牌、媒体公示等方式,这不仅对诚信企业起到证明和宣传作用,也能起到对失信企业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建筑市场的需求方也能直观地分析比较、鉴别、选择单位和个人。经过严酷的市场检验,配套相关部门、辅以行业协会实施的失信警告和歇业督促措施,势必会将屡教不改、信用评价差的单位或个人逐步淘汰出局,从而净化建筑市场,避免信用评价差的企业扰乱市场,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这对讲信用评价好的企业是好事,否则,真假难辨、良莠不分,严重不利于诚信守法信用评价高的企业的生存发展。政府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2.2 对于建筑行业中各类企业的作用  
   2.2.1 树立形象、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
   由于信用评价需要通过认真仔细的调查,评价各企业的资本实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产品性能、产品质量、以及提交产品的售后服务、交货及时性、应付账款及时性、用户满意度、人员专业素质、服务水平、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发展趋势等等方面,这些都关系到与这家企业合作的和拟合作的其它企业的经营风险。如何避免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是所有客户在经营活动中首要考虑的问题,都希望与信用记录良好、信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购买这类企业的产品、愿意接受其的良好服务。显而易见,通过严谨的信用评价,获得较高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是受政府、市场以及客户欢迎和信赖的。因此,在现在及未来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便是高等级的信用,通过高等级信用来展示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扩大企业市场的占有率。高等级的信用证书将成为企业在国内外经营的“通行证”, 信用等级证书和信用标志对企业在产品招标、工程建设招标、促销等活动中都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2.2 改进不足、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的评价内容及指标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虽不是绝对的等量关系,但是通过信用评价结果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需要交由市场检验。但通过严谨设计的信用评价体系必定是符合行业健康发展、市场需求的,其评价的诸多内容、指标和标准要求也是企业经营管理通常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标准,故信用评价对企业认清与同行的差距、认知自身不足、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的自身经营水平都是有益的。
   3 信用评价的影响
   3.1 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影响
   政府监管部门在对市场监管过程中运用信用评价体系,可以利用政府在既有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人员、技术、业务和硬件等方面形成的资源优势,提高政府监管部门对建筑市场中各类主体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出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奖诚信、惩失信的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地做好“放管服”工作。
   信用评价体系中最重要的诚信奖惩机制可以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监管的一个有效工具,通过严格执行诚信奖惩机制,对守信者起到保护作用,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将企业的诚信建设与项目的招标投标、企业的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事项相结合,对市场中发生的失信行为及时查处及时处罚。监管部门对一般失信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主要人员以诚信法制教育为主,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对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行业监管部门应联合多部门对其采取包括法律、行政、经济和社会舆论等多方面的综合惩治措施,依法依规公布惩治信息,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对于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巨大的失信行为,则要一查到底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予以定格处罚,提高失信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成本,使其不愿也不再敢为之。政府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调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与诚信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度设计,规定在资质管理、项目招投标、市场行为稽查、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等建筑市场监管的各个环节,对信用评价高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鼓励的政策,加大正能量的宣传,使建筑市场形成诚信光荣和诚信受益的良好商业环境。
   3.2 对建筑行业中各类企业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持续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多行业和更大范围内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行备案制,创新和加强事中以及事后的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消防设施、工程招标代理、物业服务资质、工程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陆续取消。对此,政府也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如国家发改委就曾明文要求,对于工程管理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咨询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体系制度,将评价结果提供给中国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需求方作为选择工程咨询单位的重要参考,使“信用”成为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敲门砖”。政府引导弱化资质资格的作用,以放开市场准入门槛,将工作重心由事前监管转移到事后监管。可见,在未来的建筑市场没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可能根本承接不到业务,自然无法在市场立足。
   因此,这深远影响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生存发展,以此促进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愿接受信用评估,使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自觉维护他们现在和未来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能力,以实现其对客户、对社会的保证和承诺。
   4 结语
   信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影响已无处不在。当今的社会已由“熟人社会”演变为“陌生人的社会”,“共同体”“地球村”的出现需要各类主体要融入“陌生人社会”,得到“陌生人社会”的认可,如此 必须得有高度的信用评价。
   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用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结果,我们每个企业、每个从业者都应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重信用、守信用。

   参考文献:
   [1]曲春慧《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研究》
   [2]王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诚信银川建设》
   [3]王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