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陈梅
为了与知识同步更好发展自己。在2022年12月1日,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关于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的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从概述、内容、案例三方面展开的培训,本次培训我事务所龚兴军老师担任主讲人。
本次培训重点讲到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工资薪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表示更深的了解到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也表示能够更好的服务审计工作,也以后的审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供了更多思考的空间和途径,丰富了基础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