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1日,四川德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关于必须招标工程范围”培训学习,此次培训的主讲人为我公司龚兴军老师。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严格执行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在培训中龚兴军老师重点讲到了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龚兴军老师最后还提到了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培训学习后,我公司参训人员表示通过对关于必须招标工程范围的学习,能够有效提升建造合同工作的相关业务能力,在之后的工作中能够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