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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 ——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一体化协同
明针,刘世刚,戴昆,王刚
(中道明华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运用数字化手段,有助于解决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中。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往往存在业务板块之间协同难、综合型人才缺乏、信息和文档传递不顺畅等问题。因此,需要实现板块协同和阶段统筹,为委托人提供更好的一体化服务。
关键词: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管控;数字化
1 范围的界定
本文讨论的不是造价咨询企业单独接受委托,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而是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受托人,在咨询内容可能包括“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组合的框架下,在投资管控中如何与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进度管控、质量管控等职能进行有效协同。
1.1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定义
《四川省工程造价典型案例征选办法》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界定: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其可由建设项目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工程建设类两项及以上的服务内容构成。
1.2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与单独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区别
从合同义务的角度看,最大的区别在于:单独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其投资管控边界较为清晰。在单独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因为有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项目管理、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存在,各单位分别承担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如果存在其他单位的过错,造价咨询单位不会为之承担责任。比如设计问题,造价咨询进行测算后,根据要求与对标项目进行指标对比,指出差异供委托人参考,但不能由造价咨询单位判断设计是否有问题,如果因设计问题造成投资的浪费,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而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框架下,如果咨询内容是“设计+造价咨询”,那么咨询人作为一个整体,不管是设计原因还是造价测算准确性的原因造成投资损失,都是咨询人承担投资管控不到位的责任,如果咨询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从咨询内容看,主要可分为以设计为代表的技术类、以造价为代表的经济类、以项目管理和监理为代表的管理类。单独委托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更多侧重于经济,对于技术方面的控制力度不足。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则注重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更注重前期的策划,即可以从源头上对投资进行控制。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投资管控内容
2 现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委托人的刚性需求不足
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已经有一套成熟体系,即分别委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就能够满足委托人的需求,而且也形成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流程、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以及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虽然相关部门倡导全过程工程咨询,但要改变现状,对于委托人而言,需要付出包括学习成本在内的增量成本。由于有的咨询人并不能创造增量收益,改变所能获得的收益不明显,所以委托人要改变现状,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刚性需求不足。
2.2 认识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指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本质: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这里面的关键词是“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协同性”。
但是认识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第四部分技术要求,是以传统单项咨询类别分类列出技术要求(A 项目策划; B 工程设计; C 工程监理; D招标代理; E 造价咨询; F 项目管理),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各方的认知转变负担不大,可以根据委托内容进行组合。同样,《北京市监理协会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推荐版)》则直接在附件中引用各类合同示范文件(附件一 全过程项目管理技术要求;附件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按示范文本,略);附件三 工程勘察合同(按示范文本,略);附件四 工程设计合同(按示范文本,略);附件五 造价咨询合同(按示范文本,略))。就上面列举的内容而言,这两个示范文本,在“一体化”方面体现不够。
要真正实现一体化,不能将传统的单项咨询简单相加,而是要将之分解为最小化操作单元,然后进行重组,并将这些操作单元在团队成员间根据专业能力进行分配。
2.3 能力问题
能力问题不难理解,不论是咨询企业还是咨询人员,已经习惯于在自己的单项业务范围内工作。众所周知,全过程工程咨询需要综合性的人才,但综合性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能不能够采用一种科学、先进的协作技术,能够将各方面人才的能力集成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当前国家倡导的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为此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选项。
3 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管控的一体化协同
3.1 咨询内容的分解重组是实现板块协同的基础
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的工作内容为例,在项目管理中与投资管控相关的有“采购与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造价咨询与之相关的有“发承包阶段、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审核、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监理的工作内容也有“工程造价的监理工作、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等。可见,传统的单项咨询之间是有交叉和重合部分的,如果实施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些工作内容可以分解为最小化的操作单元,再进行重新组合,分配给团队中相应更专业的人员。从理论上讲,一个团队比多个团队管理成本应该更低,资源的投入也更优化,委托人支付的服务成本应该比分别委托更低,这应该是委托人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理由之一。上述三个规范的主要咨询内容的分解重组示意如图1所示。
图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的分解重组示意
3.2 数字化系统运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
在将各类咨询业务分解到最小化操作单元的基础上,借助数字化手段,建立投资管控咨询平台系统,固化其操作规程、指引、过程表单、成果,再根据委托咨询内容自由组合,实现同一信息一处录入,处处调取。传统的单项咨询是文档、信息在不同的人之间传递,传递的内容不能实时更新。而通过数字化系统,是不同的人在同一个系统上工作,可以实时同步文档和信息。
数字化能够实现更好的协同,解决各类人员之间的信息孤岛。如监理人员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系统中上传后,造价人员在可以实时看到,考虑是否应扣减造价。造价人员在系统上作出的测算,项管人员马上就能看到,可以向甲方提出优化建议。项管人员代表甲方发出的指令,会出现在监理和造价的待办,提醒其分别去监督实施和测算造价。
数字化能够实现阶段统筹,解决时间上的前后脱节。通过该系统,可以方便实现信息的可追溯性以及数据的穿透,可以自动进行不同阶段投资的动态对比。如:在咨询前期做了一个施工合同分解,整理了合同中对进度款、变更计价、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对团队成员也进行了交底,但在过程中实施具体咨询事项时,相关人员可能已经不记得了,或者人员发生了变动,可能就会凭经验去操作而出现偏差。如果使用数字化系统,在交底板块上传了合同分解内容后,则可以自动推送到相应咨询事项板块,在系统上处理相关事项时,会自动提示,从之前的“人找知识”变成“知识找人”。
数字化能实现更及时更完整的资料存档。咨询的存档资料分为依据类、过程文件、成果文件,是不同阶段收集或形成的,而运用系统进行管理,能够自动归集,形成完整的台账,便于随时随地查询,能够解决线下资料在不同层级的复核过程中传递不便的问题。
3.3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管控数字化系统的设计思路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管控数字化系统的框架如图2所示。
图2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资管控数字化系统框架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工程造价典型案例征选办法》(川建价师协〔2022〕12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3]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苏建科〔2018〕940号?)
[4] 《北京市监理协会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推荐版)》(京监协[2020]10号)
[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 )
[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7]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