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工作、便利相关企业财务核算,2023年7月24日,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组织线上线下开展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由完工百分比法变为验收法的专题培训会。此次培训主讲人为魏世财老师,参加培训的人员还包括该部门全体员工。
工程收入,主要是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方案设计、施工等在内的环境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所签订的主要为工程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主要是体现公司所提供劳务服务,强调在整体施工方面的优势。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如果提供劳务的期间跨越一个以上会计期间,并且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则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魏世财老师讲解了工程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的基本原则,指出公司工程收入适用建造合同准则,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当公司成本核算内控制度健全,具备采用成本法(投入法)核算完工进度的条件,即可采用成本法(投入法)确认完工进度。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定期或按项目进度会与客户核对工程量进度,其中,成本法(投入法)确认进度与按工作量法(产出法)核算进度不存在明显差异。
本次培训,魏世财老师就问询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出,结合现有建造合同的合同条款,在披露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建造合同应在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原因。
会上魏世财老师着重强调: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发行人的工程收入主要是为有需要的客户提供方案设计、施工等在内的环境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在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客户无法取得并消耗发行人履约所带来经济利益。
此次培训,进一步统一和加深了参会人员对收入确认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为以后的确认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魏巍及其他几位老师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推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弥补短板助力大家评估事业继续砥砺前行、不断实现追赶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