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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总承包费率下浮合同的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的探讨

陈琳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41)

   摘 要:当前我国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其已成为未来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建设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成败取决于业主是否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发包人要求”。近几年的实践已说明,不少地区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极不重视“发包人要求”的编制,甚至在没有“发包人要求”的情况下,采用所谓“费率下浮”、“模拟清单”招标方式发包,导致工程结算回到事前不算帐,事后算总帐的老路。在这种模式下,工程中标后的施工图预算必然成为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投资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合理的确定施工图预算才能有效避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和清单计价脱节的现象。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费率下浮;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总承包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目前工程总承包计价模式主要有三种:总价包干、模拟清单、按照定额计算下浮费率的计价模式。各种计价模式各有优缺点,有各自适用条件下的应用。但在实践中大量的政府类投资公共建筑项目,因建筑外形复杂、建设周期短、前期准备时间少、无法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等各种原因,导致大量的项目采用费率下浮的计价模式进行招标。在这种模式下不可避免地在中标后在设计施工图经过图审后进行的施工图预算阶段遇到难题。本文以费率下浮计价模式招标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为研究对象,尝试阐述确定施工图预算应注意的方面、影响施工图预算的因素和风险以及采取的措施,为发承包双方、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图预算编审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1 施工图预算的定义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和其他取费文件等编制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预算价格的文件。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原则是依据总承包合同、施工图、造价信息、市场材料价格、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价格审核。其目的是真实反映按照投标报价及施工图工程量计算出的建安成本价格,作为进度支付、结算的依据和成本控制基础。
   2 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应注意的方面
   2.1 施工图的确定
  (1)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其设计施工一体化,可以有效地改进设计的可施工性,解决设计不懂施工,施工不懂设计的难题。设计按发包人需求、发包人要求、招标技术要求等结合限额设计的成本控制方法进行施工图设计。
  (2)加强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提高设计人员的成本意识,采用限额设计是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只有量化设计指标才是一种目标导向的成本控制方法,这是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控制中很关键的环节。首先,必须要求设计方案全面响应总承包合同的范围,不得降低约定的建设标准,尽量减少设计 “错漏碰缺”。其次,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紧密配合,才能让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设计师将投资或费用作为设计方案比选的起点,可以提高设计人员对工程费用的认识,优化设计。造价人员可以及时计算费用,为设计提供有关资料和合理建议,从而实现设计阶段投资的动态控制。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图纸审查,审查施工图内容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招标技术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标准,这对项目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要确保工程总承包暂定合同金额合理的使用到本工程中,确保业主的投资达到物有所值,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图纸与前期技术标准比较和审查就十分重要。如有施工图未按技术标准或是超常规设计的,作为造价咨询单位,应在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中提出相关设计优化,确保建设标准满足招标技术标准,合理确定施工图预算。 
   2.2 计量、计价规则的确定
  (1)以某项目为例,其施工合同关于施工图预算计价规则的描述为“施工图预算按照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的规定编制,并按工程建设费投标下浮比例进行下浮。施工图预算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选用确认。其中材料、设备价格以基准期当月发布的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高新东区信息价计取,若高新东区信息价中没有的,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市信息价计取,若信息价为区间价的,则按区间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若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价格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可以按暂定价计入,结算时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核价计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基准期的描述。由于《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时间会滞后两个月,例如一般在9月初发布第8期7月的工程造价信息,那么在合同策划时需注意关于基准期的描述一定描述清楚《工程造价信息》的期数以及地区,避免在合同执行中产生合同争议。
  (2)部分费率下浮的总承包合同会约定“材料耗量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相应项目规定的材料耗量执行”,因此发包人出于对按实计算工程量的约束,往往会约定清单工程量按清单计价规范,材料耗量按定额耗量。但有些是需特别注意的。例如幕墙工程常用到的“8Low-E+12A+8mm中空钢化玻璃”材料,定额耗量是按照原片玻璃加工成中空钢化玻璃计算的,然而在实际计价中,对该项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时,价格已经包含原片玻璃加工成钢化玻璃的损耗,此时定额只需要考虑玻璃的运输和现场加工损耗就行了。针对此项材料,定额的材料耗量就远远大于玻璃的运输和现场加工损耗。所以笔者认为在使用定额时,一定要搞清楚定额包含的内容是否在材料的价格中已经包含了部分费用,应结合定额的原理来开展材料询价工作。
   2.3 材料价格的确定
  (1)关于材料价格,费率下浮的总承包合同一般约定为“除信息价材料外的其他材料需按照发包人认质核价价格计取”。由于建筑、安装工程使用了各个品牌、类别、规格、参数不同的材料设备,这些材料的品牌、参数、规格均对材料价格有实质性影响。然而信息价没办法做到全部覆盖项目所遇到的所有材料、设备,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涉及很多新材料、新工艺等在其他项目中都很少使用的材料,这些材料价格的确定难度就非常大。
  (2)材料询价可通过采用电话、网络、厂商报价、现场询价等多种方式,每种材料询价途径应当不少于3个,并进行算数、加权平均、综合平均等方式进行计算,以达到材料价格的合理确定。
  (3)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询价,在询价时要分析价格的合理性,要与类似工程投标价、认质核价、同期相似信息价进行比较,分析询价价格合理后方可采用进行核价。
   2.4 措施费的合理确定
  (1)在传统施工图招标模式中,措施费用是体现承包人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重要版块,其体现了市场竞争性。在费率下浮模式中,措施费的确定则成为了按时计算。根据总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来确定措施费的组成,这给造价控制带来很大难度。
  (2)在施工前,针对措施项目,应鼓励承包人提供多种施工方案的对比测算,发包人做好审核工作,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论证,争取费用效果最优。同时,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现场相关部位的实施情况,核对现场实际施工与施工方案的一致性。特别是涉及到造价方面的部分,比如措施钢筋的布置、大型机械的使用情况等等。
   3 影响施工图预算确定的因素和风险
   3.1 发包人风险
  (1)大量的政府类投资公共建筑项目启动紧急,前期准备时间较少,设计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概算金额存在偏差。然而大部分费率下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暂定合同价往往会根据概算金额进行控制。如果暂定合同金额过低,后期存在结算金额超概算或者项目停工暂停的风险。如果暂定合同金额过高,且中标价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就会存在审计风险。
  (2)施工图由总承包人负责,如果前期没有充分的招标技术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等基础资料,总承包人在设计阶段可能会从利益获取的角度,出现倾向性设计。
  (3)承包人出于减少过程中设计错误导致返工增加的费用及对整个项目的利润考虑,往往迟迟不能形成图纸会审工作,拖延施工图预算价的形成,影响进度款支付,对项目推进形成障碍。
  (4)有许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和监理缺乏工程总承包项目相应认知和管理能力,忽略对实施方案的审核,导致按据实结算方式增加了很多措施类费用。
  (5)发包人还会承担施工期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因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以及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的风险。
   3.2 承包人风险
  (1)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是承包人投标的重要依据,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在“发包人要求”文件中未明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目标、范围、功能需求、设计及其他技术标准,则会导致承包人无法准确进行投标报价。
  (2)项目在招标阶段时间过短,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信息仔细审核发包人要求,或没有足够的时间或信息进行设计和风险评估,导致承包人报价依据不充分。
  (3)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角色发生了巨大变化,如设计人员理念不改变,设计深度不够,还是按传统模式操作,限额设计效益就很差。因此,应采取限额设计,工程结算金额超出设计限额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4)除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发包人要求和初步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进行调整外,承包人承担工程量和约定范围内的价格风险,这样承包人的索赔机会就少。
   4 施工图预算价合理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1)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要对项目建造的范围、功能、设计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竣工验收标准、承包人所承担风险等的清晰描述,要尽可能做到准确、全面,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选用适当的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修改,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编制形成具体项目详细的、适用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明确施工图预算计量计价规则、变更处理原则以及合同价格调整等相关条款,以利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 
  (2)总承包单位应与设计单位或人员签订限额设计责任书并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备查。总承包与设计按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内容按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全数进行合同价分解并报发包人审核。
  (3)发承包单位和咨询单位应选择懂技术、有经验、复合型的人才担任造价编制、审核负责人。承包人要能够将发包人的建设意图和需求完整地体现到施工图中以满足建设标准、使用功能,造价咨询人要能够从造价角度深化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4)建筑工程中材料价格占造价比例达到60-70%,在费率下浮计价模式下,除了小部分主要材料按照信息价外,其他大量的材料价格还是必须通过认质核价来确定。笔者认为,针对常规常用的材料,其市场价格比较透明,可以通过网络询价或者电话询价;针对大宗材料和涉及金额较大的材料,建议通过电话联系厂家或实地考察要求厂家提供盖章报价单;针对新材料、特殊材料这类类似项目使用较少的材料,建议造价咨询人同业主一起实地考察供货单位,以业主名义进行询价。当然,询出来的价格少不了要和类似项目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所以,作为造价咨询人,积累工程材料价格数据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5 结语
   在房地产、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但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对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费率下浮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履约过程中往往会暴露太多的材料核价难、变更较多、合同纠纷等问题,因此在做好费率下浮模式下的施工图预算价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其他更适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计价模式,让工程总承包模式走上稳健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
   [2]梁松超《中国房地产业》EPC总承包合同下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合理确定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