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历次公司法修改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将对我国企业的营商环境和法律实务产生深远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协会特举办关于新《公司法》解读的会员活动日(总第63期)。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主题:新《公司法》解读
1. 公司基本概念
(1)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
2. 重大修订内容解读
(1)取消“执行董事”的提法;
(2)公司(含股份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文件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可以对未足额出资的股东除权(失权制度);
(5)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会计凭证;
(6)控股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7)其他。
3. 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1)五年认缴期限的必要性;
(2)五年认缴期限规定的适用;
(3)保障股东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4. 法律责任
二、主讲人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所副主任廖晓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
本期会员活动日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各会员单位可登录协会网站——会员活动日栏目(期数:20240463)进行报名,每单位限报2人。
2. 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
会员活动日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4:00。
(场地座位有限,报满截止)
四、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00号
(飞大壹号广场写字楼2701协会报告厅)
五、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诗瑶
联系电话:028-62604682
六、注意事项
建议会员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务人员报名参加本期会员日活动。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