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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工程造价管控研究

王 浩 1,王晓科 2,郑仁秋 2,杨 露 1,吴 德 1

(1.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2.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对常用深基坑支护结构形式、构造原理及优缺点进行介绍,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在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四个阶段的造价管控重难点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程造价管控措施,为深基坑支护工程的造价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工程;重难点;管控措施
   0 引言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土地供应需求和价格明显上扬,促使人们向高空发展,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城市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城市之间的竞争加剧,城市识别与城市营销变得越来越重要,即城市比以往更需要“抢眼”,“城市地标”概念也应运而生,最终越来越多的超高层地标建筑拔地而起。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也伴随着一系列技术难题,如超高层建筑的建筑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垂直运输、远距离通讯、建筑防火等,超高层建筑一般地处城市繁华、人口密集区域,由于车位比、构造及使用要求的原因,超高层的基础埋深也随之不断增加,这样就出现了大量的深基坑工程。
   1 常用深基坑支护形式
   1.1 放坡开挖简易支护
   在土层较好的区域中,基坑开挖可以选择并确定安全合理的基坑边坡坡度,使基坑开挖后的土体,在无加固及无支撑的条件下,依靠土体自身的强度,在新的平衡状态下取得稳定的边坡并维持整个基坑的稳定状态。该类支护结构主要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位低或采取主动降水措施,施工现场有足够的放坡条件的工程,一般该种支护结构采用放坡开挖辅以喷锚网加固的形式。该方法所需的工程费用较低,施工工期短,可为主体结构施工提供宽敞的作业空间,易于施工组织。
   1.2 土钉墙支护结构
   土钉主要可分为钻孔注浆土钉、打入式土钉及打入式注浆土钉,土钉打入土层后,土钉外端通过面层钢筋网连接形成整体,起支挡作用。土钉支护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人工降水后的人工填土、黏性土和砂层上的基坑支护或边坡加固,深度不大于12m。当土层性质相对较好、坡度可适当放缓或分台阶放坡时,深度可增加,但不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含丰富的粉细砂层、砂砾卵石层和淤泥质土,不得用于没有自稳能力的淤泥和饱和软弱土层。该种支护结构能合理利用土体的自承能力,结构轻型,柔性大,有良好的抗震性和延性,施工设备简单,工程造价低,支护施工和开挖可同时进行,施工工期短。
   1.3 悬臂排桩支挡式结构
   支挡式结构是指以挡土构件和锚杆或支撑为主的,或仅以挡土构件为主的支护结构,仅以挡土构件作为支挡的支护结构就是通常所说是悬臂式支挡结构。所谓的挡土构件是指设置在基坑侧壁并嵌入基坑底面一定深度的支挡式结构竖向构件,例如支护桩、地下连续墙。
   1.4 拉锚式围护结构
   拉锚式围护结构主要是由围护桩(墙)和拉锚组成,是一种利用拉杆将围护桩(墙)承受的水土压力传递到后侧稳定土体的一种结构。常用的拉锚形式主要有地面锚碇(桩)和锚杆两种,而锚杆形式使用较多。其利用钻孔、注浆等方法,将钢筋或钢绞线等拉杆锚固在较深的地层中,以获得可靠的抗拔力。拉锚式围护结构中的拉锚,可以代替钢支撑或混凝土支撑,可大量节省材料,在工期和经济上有优势。拉锚可以施加预应力,有效控制支护结构的变形。
   2 深基坑支护工程造价管控难点分析
   深基坑支护工程具有开挖深度大、施工周期短和施工技术水平要求高等特点,施工过程中受地勘准确度、周边交叉施工、工期需求的影响,造价管理控制具有独特性、动态性和被动性等特点,在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存在不同的造价控制难点。
   2.1 设计阶段
   2.1.1 理论设计与实际运用存在差距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依据岩土力学理论,参考《建筑基坑设计规范》、《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岩土勘察报告,借助专业的基坑支护设计软件,结合结构设计软件辅助进行。现场情况包括周边环境情况、基坑周边堆载情况。岩土勘察报告中主要用到土的重要物理、力学指标,包括岩土的天然重度、黏聚力、内摩擦角、岩土体与锚固体的极限摩阻力等。在进行基坑支护设计时,通常设计人员不会直接采用岩土勘察报告中土的力学性能指标,而是会根据当地的设计习惯、项目的重要程度以及设计人员个人经验,参考岩土勘察报告,对指标数据进行适当的折减或放大。同样,除基坑周边土体直接作用在支护结构上形成土压力之外,周边建筑物、施工材料、设备、车辆等荷载虽然未直接作用在支护结构上,但其作用会通过周边土体间接传递到支护结构上,也对支护结构上土压力的大小产生影响,进而直接影响基坑支护的设计结果。因此,在设计师设计时,需要考虑周边荷载的堆载方式及堆载大小。由于设计阶段没有详细的施工场地布置方案,只能通过设计师的经验预估。综上,基坑支护设计受场地环境、施工方案、设计人员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的部分参数没有统一的设计标准,多数设计需要经验和实际现场相结合,这给设计阶段的造价管控增加较大的难度。
   2.1.2 限额设计的深度不够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限额设计。限额设计需要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之前进行合理的投资分配。若设计完成后才发现概算、预算失控,进行设计变更,则使得投资控制陷入被动地位,给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找到突破口,也降低了设计的合理性。限额设计中的限额若只局限于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对项目寿命周期成本考虑不够,可能造成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不一定经济的现象。因此,限额设计的时间线需要充分拉长,而不是局限于某一时间点。对设计人员,一般限额设计意识不够,同时限额设计要求设计人员进行大量的多方案比选,不同方案下,还需要专业造价人员配合进行经济测算,最终选出最优方案,无形中增加了设计人员的工作量,这也是限额设计深度不够,限额设计无法有效推进的原因。
   2.2 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难点
   深基坑支护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目标是通过合理的招标方式和有效的招标文件,通过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招投标流程,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并签订承包合同。造价控制难点存在于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应对招投标各个关键点进行造价控制,控制难点包括招标图纸深度不足、合同条款设置、施工界面不清等。
   2.2.1 招标图纸的深度不足
   图纸深度直接影响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影响合同风险防范条款的设置。招标阶段图纸深度的影响因素包括业主委托内容是否完整、设计依据资料是否准确、设计范围界面是否全面以及设计人员的设计时间是否充足。深基坑设计是在建筑设计方案固化后的基础上进行开展,业主对建筑方案的需求又是动态变化的,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直接影响设计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同时还包括范围边界与其它场地的交叉设计。设计依据资料,包括岩土勘查报告、场地原有管网、临时道路接驳等,都对招标阶段图纸深度产生直接影响。例如,受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勘察单位的优劣、勘察环境、勘探方法和成本费用等方面的影响,勘查的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勘察人员的业务能力等主观因素也对勘察报告的准确性带来影响,加之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人员对勘察报告的理解不同,最终将直接影响设计方案的选用及设计参数的确定。
   2.2.2 合同条款设置
   合同条款的设置难点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设置不全,合同前后意思表示矛盾,合同文本意思存在歧义。例如,如在合同中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的约定往往欠缺,有经验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如果发现某部分内容会存在发生变更、缺项、漏项、少计等情况,且合同条款只设置为普通的综合单价固定时,报价单位会根据自身的投标策略,对某些清单项目提高报价或低于成本报价,待中间产生变更或结算时采取重新组价的形式获取更高利润。
   2.2.3 施工界面不清
   施工界面不清主要表现在基坑土方开挖完成标高、马道的拆除、马道拆除后的剩余支护、内支撑的拆除等上。当遇到肥槽回填时,特别是混凝土、连砂石回填时,由于深基坑护壁施工存在一定的允许偏差,导致肥槽体积比图纸中的理论体积大,侧壁防水卷材工程量也比图纸中的理论量大。但是肥槽回填和侧壁防水施工往往又是由主体施工单位实施,在施工界面拟定和责任划分时,若未进行专项描述,就会存在结算时不必要的争议。
   2.3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难点
   2.3.1 未严格按图纸施工
   设计阶段若未按照最优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在过程中会考虑到节约成本,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而深化设计后的图纸往往仍然满足规范要求,但是从经济角度会有所差异。例如,某深基坑项目的支护格构钢柱,设计图纸中要求进行细沙回填,在土方开挖以后,再对格构柱进行混凝土浇筑。但是实际施工单位并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回填采用普通黏土,格构钢柱也未进行混凝土填充,该部分内容涉及金额约50万元。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一般不会影响到结构整体的安全性,也没有违背规范要求,是单纯的违约责任。
   2.3.2 业主需求调整导致费用索赔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工期考虑不充分,风险预判不足,可能存在非承包人原因对工期或现场实施造成影响。对此,业主为了保证项目开展,往往会对深基坑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这种主动的调整,必然会成为施工单位索赔的突破口。例如,成都某深基坑施工项目临近地铁,由于地铁施工的影响导致本项目工期延后,为了保证主体结构的总体进度不受影响,业主提出了塔楼、裙楼分段施工的要求,塔楼区域基坑先行开挖。施工单位根据业主需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方案的调整,对马道的布置位置、马道的支护、马道的拆除进行重新组织,最终调整导致马道支护工程量的增加,马道吊装出土体积的增加,施工单位因此向业主申请索赔的费用高达300余万元。
   2.3.3 施工单位造价配合意识不足
   业主的管理制度通常对进度款、签证变更、认质认价的申报处理有严格规定,不光是流程资料还有申报时限等要求。但是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往往以各种理由不及时申报,或者为了应付业主要求,胡乱报送,语言文字不严谨,理由前后矛盾,汇总数据金额不闭合,大大增加了造价管理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过程中出错的概率,不利于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2.4 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难点
   2.4.1 竣工结算资料报送不及时
   施工单位的造价人员偏年轻化,经验欠缺,人员更替频繁,分包结算多而杂,进而导致结算资料的报送缓慢,少的两三个月,多者半年到一年。结算资料不及时报送,会增加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的人员成本。特别是造价咨询单位,若时间拖延太久,可能原项目参与人员会被调动到其它新的项目,无法全身心或直接参与结算,新接手人员对项目不熟悉,直接影响结算的进度和质量。且时间拖延,使用方的二次改造、修复、加建会导致竣工后的第一现场发生变化,影响竣工结算的准确性。
   2.4.2 竣工资料欠缺
   竣工资料的欠缺主要表现在认质认价资料、签证收方资料、设计变更业主的审批资料、图纸错漏碰缺无图审,以及施工单位主张索赔但无证明资料等。该部分资料欠缺往往又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收集整理,不重视业主审批制度和时限要求,总抱有结算阶段糊弄过去的侥幸心理造成的。资料的欠缺问题是结算办理过程中一项比较常见的控制难点。
   2.4.3 竣工图纸与现场实施不一致
   在进行竣工结算办理时,会进行现场踏勘,对图纸中的重点部位进行实地测量,例如冠梁尺寸、喷护面积、喷护厚度、格构钢柱尺寸等。但是,对于隐蔽部分,只能通过隐蔽验收记录进行查看,例如桩长,钢筋直径及间距,锚杆、土钉长度等。特别是喷护混凝土厚度和网喷钢筋的直径、间距,该类做法调整往往不会影响到结构的安全性,施工单位在这些构造做法上往往会进行成本优化,结算阶段如何去核实是否与图纸一致,变得比较困难。
   3 深基坑支护工程造价管控措施
   3.1 设计阶段
   在深基坑支护设计阶段,建设单位要第一时间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深度介入,造价咨询单位需要结合建筑方案、基坑支护设计理论,对设计人员设计参数选取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基坑周边堆载进行合理规划,避免保守设计。在设计合同中增加相应的限额设计条款,主动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配备专职设计造价人员。若有多方案可供选择,需要进行多方案比选,通过对不同设计方案下的造价分析,择优选择最佳方案。建设单位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充分的基坑设计依据资料,合理预留设计时间,在保证设计本身图纸完整和准确的前提下,需要适当预留一定的方案比选、经济优化分析的调整时间。
   3.2 招投标阶段  
   在清单编制阶段,需要充分踏勘现场,对现场障碍物、需迁改的设施等提前进行清点、摸底,掌握现场情况。在招标范围拟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后期主体实施单位的施工范围,合理划分各参建方的界限范围,避免合同实施范围有重叠或者遗漏。合同条款的设置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材料调差条款、新增单价条款、支付条款、预付款扣回条款、惩罚条款以及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条款等均要严谨合理,避免内部矛盾和意思表示不清。对于工程量清单列项要全面,项目特征描述标准化,控制价不漏不重。
   3.3 施工阶段
   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建立反索赔台账。对项目施工进度进行动态跟踪,当可能存在不可抗力发生时,要及时提醒业主,并进行风险提示,采用补救措施。对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减少不必要的变更。业主单位可以通过设置合同条款加强对施工单位造价人员的管控,对不积极配合或能力不足的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可以强制要求其更换,同时进行一定的处罚。
   3.4 竣工结算阶段
   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结算报送最迟时限要求,同时附带一定的处罚条款。参建各方建立专职专班的结算工作小组的人员及分工要明确,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争议处理流程。建立标准的结算资料需求清单,在结算资料接受前即要进行全面梳理,对欠缺资料由施工单位提出专项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由专人负责对接。对施工过程收集的巡检影像资料、反索赔台账进行重点审查,对现场未隐蔽部分实体进行实地测量,保证结算的准确性。
   4 结语
   以深基坑支护工程为研究对象,对常用基坑支护形式进行介绍,对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管控重难点进行详细的研究,并针对性地提出管控措施。对于深基坑的造价管控,需要特别注意设计阶段的优化设计、施工阶段的巡检及反索赔台账的建立,并做好细节把控工作,进而确保深基坑支护造价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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