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会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工作,促进本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成都市民政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成民办〔2022〕72号)的要求,结合本会现阶段内部管理需求,对本会原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订。按本会2024版《章程》规定,修改后的内部管理制度共分四类。其中,含“民主决策类”3个;“工作职责类”3个;“重要办法及制度”6个;“其他制度规定”7个,共计19个。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内部管理制度》(2025版)经2025年6月25日第八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6月30日—7月6日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及质疑,现予以实施,原《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内部管理制度(2025版)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