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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市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表彰在工程造价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决定开展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第四条  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以当年发文时间为准。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第六条  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行业协会自律公约,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工作精益求精,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或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较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积极参加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造价人员,由其单位(须为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会员单位)推荐1人,在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网站(www.cdzjxh.com)进行网上申报。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批准后,评选结果在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凡被评选出的优秀造价人员,由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授予“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称号,颁发奖状,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十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造价人员在网上申报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各一式一份:

一、《成都市优秀建设工程造价人员评选申报表》;

二、申报人评选年度内编制的代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中标工程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报告(含结算书)等)。成果文件只需提交盖鲜章的封面、单项工程汇总表及单位工程汇总表,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请单计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

三、代表工程造价成果如与他人共同完成,申报人应为该工程中承担主要工作的造价人员。代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附委托单位对该造价人员所做工作的评价;

四、申报人评选年度的工作和先进事迹总结,以及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工作的评价。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申报人须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受到通报批评的,取消次年的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  评选活动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只需上传申报材料中规定的内容,纸质资料不再提交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如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核实某些问题,申报人有义务提供各类原始文件。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