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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总价与单价组合计价的应用与探讨——以成都市某酒店改扩建工程为例
钟雪莹,陈 凡,贾 垚,焦亨禄
(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成都 610000)
摘 要:通过项目实际案例,分析与阐述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模式下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费用的价款调整、期中支付等典型情形,为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提供有效解决路径。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总价;单价;计价;应用;探讨
0 引言
随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起源到逐步推进与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0年颁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23年颁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4月2日印发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0〕4号)、2022年10月11日印发了《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体系,规范了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
表1 工程总承包发展历程一览表
1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的确定
1.1《指导意见》中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
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以单位指标报价的可视为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建设场地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岩土工程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2]
1.2 酒店改扩建工程的特点及使用方需求
酒店改扩建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改造前酒店现状:部分区域软装老旧、墙面石材破损、楼地面地砖磨损严重、家具陈旧,各类系统老化,局部结构需加固。酒店使用方对装饰装修、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燃气专业及防排烟工程等提出改造需求,并特别强调:①部分设备应尽可能利旧;②装饰装修需通过打造样板间的方式来确认最终做法;③总平改造尤其是管网工程需在施工阶段查明情况后再确定拆除及改造内容。
1.3 酒店改扩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的确定
基于上述特点及使用方需求可以分析出,可利旧设备情况、装饰装修做法、总平改造等内容在招标阶段,无法通过《发包人要求》予以明确,在项目实施阶段存在较大的调整风险。
因此,依据《指导意见》酒店改扩建工程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价格形式更为合理。
在总价部分与单价部分的范围划分中,将上述不能在《发包人要求》中予以明确且实施阶段存在较大调整风险的内容划分到单价部分,剩余部分全部划分到总价部分,满足《指导意见》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50%的要求。编制完成的建筑工程费用总价部分与单价部分组成情况如下表2所示。
表2 酒店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
其中,总价部分包含的专业有结构加固与改造、消防水、消防电、室内给排水、弱电工程、电梯工程、专项措施费等;单价部分包含的专业有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总平工程等。
2 合同价款中工程费用的调整
2.1 合同价款中工程费用调整的依据及情形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对工程总承包下有可能涉及的合同价款与工期调整、变动的因素或其范围进行了归并,调整事由大致包括5大类:法律变化、工程变更、市场价格变化、不可抗力、工期提前或延误、工程签证、索赔。
《指导意见》对调整的主要情形做了如下细化:
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调整的情形主要是:(1)由于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变化;(2)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3)因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4)不可预见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费用变化;(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具体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应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单价部分,全费用综合单价依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调整方式。
2.2 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人工价格调整方法
2.2.1 调整依据
根据《指导意见》,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应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2.2.2 酒店改扩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及特点
酒店改扩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
由于酒店改扩建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由承包人设计,发包时定价的基础是方案设计后的投资估算。
总价部分项目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无法采用施工图计算人工、材料进行一对一的价差调整。
单价部分采用模拟清单,由于其虚拟的性质,在实施阶段实质上是按常规的施工总承包模式据实计算。
2.2.3 合同条款中调整方法的设置
《指导意见》中明确,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单价部分,全费用综合单价依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调整方式;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总价部分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者价格信息调整法。
根据《指导意见》明确的调整方法结合酒店改扩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特点,总价部分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人工价格调整的方法选用价格信息调整法。
所谓价格信息调整法,是指人工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按合同中明确的可调整的人工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基准价、风险系数、单位含量指标、调差计算公式约定进行调整的方法。
酒店改扩建工程的单价部分计价模式、性质有别于总价部分,包含的施工内容也不相同,因此在合同条款中设置调整方法时,应区别于总价部分设置更为合理。
酒店改扩建工程总价部分与单价部分具体调整方法如下表3所示。
表3 材料、人工价格调整方法
2.4 工程变更的调整和计价原则
2.4.1 属于工程变更的情形
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工程总承包下构成工程变更的首要因素是发包人要求变更,其次是可行性研究后发包的方案设计变更,或者是初步设计后发包的初步设计文件变更。在工程总承包下,工程变更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典型情形:
(1)工作范围的变更,主要体现为增加合同中未包括的工程或工作;
(2)功能需求变更,例如改变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基本特征,从而需要改变设计方案;
(3)提高技术标准,例如提高使用材料等级;
(4)要求提前竣工,例如非承包人原因工期有可能延后,发包人提出加快施工的指令,导致承包人施工组织的变化而增加资源投入;
(5)不可预见情形,例如地下古墓、化石等需要处理而增加的额外费用和工期等。
2.4.2 工程变更调整价款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和《指导意见》均明确指出,发生工程变更时,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或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不予调整。
因此,酒店改扩建工程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和《指导意见》在合同条款中对发生变更的情形和合同价款调整进行了详细约定。
2.4.3 工程变更计价原则的设置
酒店改扩建工程采用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有别于工程总承包总价合同模式,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单价部分为依据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其有具体的工程量计价清单。因此,在设置变更计价原则时,充分考虑了这一特点,设置的变更计价原则是:(1)有相同清单项时,按相同清单项执行;(2)有类似清单项时按类似清单项执行;(3)若没有类似清单项或相同清单项时,按现行计量、计价规范(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若中标的单价部分已有的材料价格,则按中标材料价格执行;若属于新增材料的,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执行;若新增材料为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则由发承包双方认质核价确定材料价格。
3 工程费用期中支付的方式
依据《指导意见》,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发包人应在合同中合理设置里程碑节点及对应支付比例;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或按合同中约定时间办理过程结算支付。
所谓里程碑,一般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阶段性工作的标志,即意味着上一个阶段结束,下一个阶段开始,将一个过程性的任务用一个结论性的标志来描述,明确任务的起止点,一系列的起止点就形成了引导整个项目进展的里程碑。[4]
酒店改扩建工程根据项目类型、施工内容及合同形式,按照《指导意见》分别针对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设置了工程费用期中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表4所示:
表4 工程费用期中支付方式
4 结语
本文旨在以成都市某酒店改扩建工程为案例,简要分析和阐述工程总承包总价与单价组合计价的应用,以期为后续采用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项目提供参考或带来新的启发。
参考文献:
[1]袁春林,戈理,张宇,张延学.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咨询在总承包中的应用.工程造价管理,2023年第1期
[2]《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12号)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
[4]谢洪学.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百问百答(三).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6月第35卷-第3期/总第197期
[5]谢洪学.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百问百答(二).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4月第35卷-第2期/总第196期
[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