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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推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改革的意见


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430号)“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升工程造价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水平,合理确定和控制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现就推进我省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内容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体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应由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人工费动态调整,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周转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造价指数和代表性工程造价指标等内容。

二、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

编制四川省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数据能在不同计算机应用系统中进行有效、无缝数据交换,打破信息孤岛,奠定造价信息数据共享基础。建立我省工程造价数据库,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更好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三、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建设全省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自201611日起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免费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电子版,供各方主体使用。

四、明确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职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全省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负责全省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政策;研究分析全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走势,制定全省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建设并维护全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络平台;制定工程造价信息统一数据标准、测算方法和发布口径,对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实施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汇总整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材料市场信息价、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及相关工程造价指数,通过四川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全省各市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数据标准和测算口径,定期组织采集、测算、发布本辖区相应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信息价及相关工程造价指数;对所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造价信息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全省规定的时间、内容、标准和格式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上报本辖区工程造价信息。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逐步完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机制,按照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测算、上报工作。

五、保障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经费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市(州)和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程造价价格信息采集、测算、审核、上报、发布和维护管理相关制度,及时、高效、准确发布价格信息,确保工程造价信息质量和时效,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提供计价依据。

川建造价发[201551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