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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管视角下的工程项目管理

2026年522日下午,协会在报告厅举办了第80期会员活动日——“行政监管视角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本次活动邀请到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廖晓丽副主任担任主讲嘉宾,围绕 2026 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新规核心变革、裁量权法律边界及企业全流程合规策略展开系统解读,为会员单位厘清监管红线、搭建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实用的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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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廖副主任从政策背景与立法意图切入,系统阐释了2026年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新规出台的必要性与核心变革。她表示,针对过往行业存在的裁量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罚、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问题,新规通过“量化分级、清单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大幅压缩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其中,重点解读了新规中“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的适用条件、从轻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以及“过罚相当”原则的落地标准,强调新规的立法意图并非单纯强化监管,而是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同时,她结合工程造价行业特点,提示会员单位重点关注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资质使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等监管领域的合规要求。

在裁量权核心框架解读环节,廖副主任深入剖析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法律内涵与制度边界,并从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公开原则、比例原则等维度,讲解了裁量权行使的基本准则,列举了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畸轻畸重、选择性执法等滥用裁量权的禁止情形。针对工程领域常见的造价咨询企业出具虚假报告、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签字盖章等违法行为,逐条对照新规裁量基准,明确了不同违法情节对应的处罚档次,帮助会员准确把握“合法”与“违法”、“轻微”与“严重”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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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会员单位最为关心的合规应对问题,廖副主任构建了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事前预防阶段,建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新规培训与风险排查,重点梳理造价鉴定、工程结算、招投标代理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点;事中应对阶段,指导企业如何规范配合行政检查,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通过提交证据、说明情况争取合理处理结果;事后救济阶段,详细讲解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流程、时效要求和举证要点,以及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条件与程序。 

本期会员活动紧扣行业监管最新趋势,将新政新规与司法案例深度结合,直观展示了不同应对方式对最终处罚结果的影响,帮助会员单位提升行政合规意识与风险应对能力,强调“主动合规、积极沟通”是企业化解行政风险的最优路径,引导会员单位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