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流促规范,以责任筑根基—绵阳交发集团领导一行莅临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调研交流
2026年6月3日,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交发集团”)相关领导一行,莅临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朋顺管理”)进行调研交流。朋顺管理总经理梁健及公司核心团队对来访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当前招投标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如何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等核心政策议题,展开了深入的座谈与交流。
在本次座谈会上,朋顺管理总经理梁健首先介绍了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作为一家在工程造价及项目管理领域深耕多年的企业,朋顺管理目前已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39名,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比高达75%。公司不仅在专业技能上屡获殊荣(如在成都市第七届工程造价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更在政策研究与行业规范践行上走在前列。
梁健总经理指出,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及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的深入实施,招投标行业正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招标人不再是简单的“程序组织者”,而是项目科学性与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这是行业回归专业、回归诚信的积极信号。
在交流中,双方重点探讨了近期发布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该指引由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引导和督促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朋顺管理技术团队针对该政策的核心要点,向绵阳交发集团的领导们分享了以下关键见解:
招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廉洁性负主体责任。这意味着招标人不仅要盯着开标、评标的过程,更要前延至标前策划,后伸至合同履约,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政策明确保障招标人在选择代理机构、编制文件、确定中标人等方面的自主权,但同时也要求招标人必须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机制,以及对异常低价、围标串标行为的核查义务。例如,指引明确规定,对于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负有监督职责。根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及配套解读,一旦发现评标专家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诱导性发言,招标人代表需予以提醒、劝阻并记录报告。招标人代表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是保证项目“招得好、评得准”的关键防线。
面对日益复杂的政策环境,许多业主单位面临着“既要懂政策、又要防风险”的双重压力。梁健总经理表示,朋顺管理致力于成为业主单位身边的“招标采购专业顾问”。
朋顺管理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继续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协助招标人履行好主体责任,为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贡献“朋顺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