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度成都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按照《关于2015年度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5]41号)和《关于成都地区(省直属、成都市)造价人员启用继续教育平台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5]4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即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形式及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可根据本企业、本单位造价人员的数量,需要学习或更新的知识,以及自行组织继续教育的能力,自行组织继续教育;
2、网络视频教育学习。鼓励工程造价人员采取网络视频自行学习。网络视频请登陆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www.sccea.net)“教育培训”栏下载学习;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资格证书编号为川06×A×××××至川15×A×××××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31日。
造价人员可登陆“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www.sccea.net)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平台办理继续教育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方法见《关于成都地区(省直属、成都市)造价人员启用继续教育平台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5〕42号)。
四、领取发票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月15日(星期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分。
五、领取发票地点:凡证书注册号为川×××A×××××的全国造价员,凭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www.sccea.net)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平台打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3楼326室领取发票。
联系电话:028-86646241 联系人:李伶 蒋静
附件:《成都地区(省直属、成都市)及继续教育及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平台使用说明》
成都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成都地区(省直属、成都市)继续教育及
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平台使用说明
一、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个人会员会费交费公共查询入口
访问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http://www.sccea.net)在右侧“网络办公”中点击“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如图:
二、在网络办公平台登录页面,左侧为个人继续教育情况公共查询入口,右侧为为会费交纳登录入口,如图:
(一)、继续教育情况公共查询
在网络平台左侧页面提供继续教育情况公共查询入口,如图:
点击进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继续教育情况查询,两者信息缺一不可,如图:
(二)、个人会费交纳
在网络平台右侧页面提供个人会员会费交纳入口。
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登陆个人交费平台,系统判断是否需要交纳个人会费。
(1)、指定年度均已交费
所有年度都已交费完成。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教育年度显示最近3年,学时根据造价员或造价师分别自动累加计算,如图:
1).打印网上交费单
交费成功,打印网上交费单,如图:
交费单截图:
(2)、未按时交纳个人会费
未按时交纳个人会费。进入交费界面,系统自动统计需交纳的年度和金额,点击网上支付后进入支付宝交费流程,交费成功后刷新当前交费平台页面,支付宝交费入口,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图:
(三)、企业代缴个人会费
企业批量交纳本单位造价人员会费。输入本企业全称点击下一步,输入营业执照号或资质证书号,如图:
登录后,系统列出当前企业所有造价人员信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列出每个人员已交费的年度和待交费年度,如图:
(将鼠标指向已交费年度的某一年,显示已交费信息提示,包括交费时间、金额、开票状态:指向待交费年度的某年显示待交费信息,包括应缴金额)
只为个别会员交纳会费时,请勾选序号前复选框,系统自动根据选择的人员类别(造价员或师)显示应交金额,如图:
点击网上支付,进入支付宝交费入口,系统显示勾选人员应交纳金额,如图:
会费交纳成功后可见以下列表,如图:
打印单如图:
(四)、使用网上交费系统后对造价人员个人平台的影响
(1)、已按规定交纳会费。
已按规定交纳个人会费,登录后可操作基本信息如下:变更、跨市州(市州内)变更、跨省转出、增(升)项登记、注销申请、证章遗失登记、继续教育情况、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如图:
(2)、对未按规定交纳个人会费。
未按规定交纳个人会费,登录系统后显示的界面,如图:
所有功能均不能操作,需要完成交费后刷新页面方可使用各项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