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建筑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现有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巩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对影响营商环境的法规文件的清理、修订、废除,对招标文件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要常态化,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不同所有制和区域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培育诚信履约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构建以信用建设为抓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投资项目,应使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系统”
目前,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已调整为Ⅲ级,我市建设工程正全力推进满产稳产,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成安办〔2020〕3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0〕1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成委发〔2020〕6号),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经市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我市6月底前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建立限时办结绿色审批通道。
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