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经省政府同意,实行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临时措施,提供免费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我省与10省市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均须认可以上10省市的健康申报证明(健康码),不得另行设置限制出入本区域的门槛,不得采取留观、隔离等措施(体温与呼吸道症状异常的人除外),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低风险县(市、区),如有本土新发疫情,按《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执行。本指南未尽的其他行业以及各类场所,可依照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
当前,各地房屋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逐渐进入全面恢复施工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压力交织叠加。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推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们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