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办理2018年度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2月6日起施行。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定取消和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和《四川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自律规则》(川建价师协[2017]24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四川省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川建价师协[2017]31号)同时废止。
为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2014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2016年5月起,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试运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为顺利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带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我委牵头拟制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标[2017]]16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我省工程造价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监管水平,维护建设市场各方合法权益,更好服务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