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9年7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9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从2020年起,已办理2015—2019年与“15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外入川施工企业不再办理年度核定。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20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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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20年1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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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发承包双方在订立合同前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的,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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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鼓励其他项目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稳定和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
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组织模式改革,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